空荡荡屋子里少了一些欢声笑语,萧筱自从去thinkingcoffe上班之后,就没有再回这里来住了。习惯了每天有萧筱的存在,柏易忽然见变得有些不适应了。
偌大的房间里面只有他一个人,这让他有些心烦意乱。
从酒柜中拿出一瓶上好的木桐堡红酒,平常他很少喝。但是此刻让他有一种一醉方休的冲动。端着透明的高脚杯,柏易走到窗前,远处是一片人工湖。湖四周昏黄的灯光映照在湖水中,看起来格外迷人。
住在这里这么久,柏易还是第一次注意到这里优美的环境。亚特兰蒂斯是高档别墅区,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能吸引这么多有头有脸的人住在这里,可想而知这里无论是硬件设施和还是环境,肯定都是万里挑一。
一口干掉杯中的红酒,他拿起自己的外套开始向外走去。
以前的柏易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人,但是现在的他不知道从何时开始,变得喜欢热闹。繁华落尽就是萧条,以前这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现在他会说,萧条之前我要狂欢至死!
野人酒吧是柏易最常来的地方,自从第一次发现这里之后,他就喜欢上了这里。这里主要以年轻白领为主,没有一些社会上的不良青年。大家来到这里,除了喝酒聊天就是狂欢、放纵。
“给我一杯酒!”柏易坐在吧台边,看着舞池中央,疯狂扭动着身躯的男男女女,他的心反而变得平静了下来。耳中嘈到爆炸的音乐,让他变得放松。就好像在蒸桑拿一般,格外舒坦。柏易喜欢这种感觉。
酒,是个好东西。它就像是一台吸尘器,可以把脑海中那些琐碎的不愉快的烦恼事统统吸干。让自己的脑袋变得清爽、轻松。
两杯下肚,柏易已经变得有些面色绯红。浑身也开始变得热合起来,这种感觉刚刚好。烈酒才是酒吧里最佳的选择,柏易端着酒杯,微眯着眼睛。看着霓虹灯之下若隐若现的美妙躯体,心神摇曳。
古人是举杯邀明月,他现在是举杯赏美女。人美、酒醉,舒坦、逍遥。
黑人DJ不停的擦碟,手法高超。柏易不禁频频侧目,一个酒吧好不好,一半的功劳要归在音乐上面!而酒吧音乐的灵魂就是DJ。
歪着头,柏易把目光移向那边的高台。据说黑人天生就有音乐细胞,上帝给了他们黑色的皮肤,同时也送给了他们音乐天赋。
不经意间柏易忽然有了一个重大的发现。
美女!
在黑人DJ旁边居然站着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