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8:40,周末坐在审讯室内已经连续突击审讯了半宿,他旁边坐着的是鲍勃,而坐在犯人位置上的,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金发少年。 该少年正处于青春期阶段,可他脸上干净的没有半点雀斑不说,甚至连个青春痘都找不到,更有意思地的是,当周末、鲍勃等人在大半夜里开警车赶到他家,将他从床上抓住,在他那个快要发疯了一样大吼大叫的母亲面前,罗宾只是特别平静的说了一句:“母亲,别担心,用不了多久我就回来。” 手上带着手铐,脊背已经被鲍勃那强壮的膝盖顶住,周末和鲍勃的搭档正在用力拧着他的双手,就怕他有机会碰到那把不知道藏在哪里的.45口径手枪时,有多少人可以像罗宾这么镇定? 周末相信任何一个无辜的人都不会在警察闯入家中将自己按在床上的那一刻如此镇定,连起码的询问都不曾发出过,即便这个孩子的母亲发了疯一样大吼:“为什么抓我儿子!”,你好歹随声附和的来上两句面目狰狞的:“你们凭什么抓我?”吧?没有,什么都没有发生,罗宾就是这么轻而易举的被周末和蒙泰克警察局的夜班警员给带回了局里。 回到警察局后,经过汉斯的指认,这名金发少年正是购买了两个.45弹夹与消音器的人,于是,整个办案方向分为了两组,德瑞克通知FBI与鉴定科去罗宾家里搜查,周末和鲍勃对罗宾进行第一轮的审讯,而德瑞克自己则坐在监控室里看着。按理说德瑞克应该亲自审讯,无论是为了查理还是断脚杀人案的重要性,可他没有这么做,他怕自己听到案情经过的时候,直接拔出手枪干掉罗宾。至于为什么不让FBI来审而选择周末,德瑞克根本不可能把蒙泰克警察局抓到的疑犯让出,选择周末审讯则因为他根本等不到吉米和突击队来上班。 “你为什么要买一把手枪?还要为手枪配上消音器?”周末第四次问出了这个问题,尽管重复审问是警察的审讯手段之一,可是让他这个级别的审讯高手连续四次重复已经问过的问题则证明了这个孩子的回答不光无法定罪,还合情合理到了天衣无缝的程度。 罗宾长着一张典型的英伦脸,那种帅是在校园里可以得到无数低头看手机的少女在他经过时,瞬间抬起头来注视的:“好玩,作为一个男孩子,拥有一把枪、可以向电影里特工一样给枪配上消音器,是梦想。” 这句话里有漏洞,不过在第一次回答时,罗宾就把漏洞堵的严严实实:“蒙泰克有沃尔玛,有专门的枪械用品商店,你这个住在富人区,家里肯给与你大笔资金任由你亲手拼装一辆车的富家少爷为什么要去枪贩子手里买.45的手枪?不危险吗?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