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死刑之事,需报朝廷复核,不说州县官,就是一府知府,甚至藩司也无权行事。即便中丞身为一省上宪,也要请王命旗牌,方可先斩后奏。” “林同知此举太草率了,周王说他草菅人命一点不错。若我们袒护,朝廷追究下来,我等恐怕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杨一魁叹道:“本抚年少负笈就学,立下救世救民之志,反而为官方知知易行难。” “王法大如天,本抚即主理一省军政,也不能偏一己好恶。若林同知真的擅刑杀人,吾自当将此事参上。此事林宗海可有文书呈司里?” 龚大器禀道:“回中丞,有的。” “如何说得?” 龚大器道:“文书里说,三名周王府府役盘剥乡里,强1奸民女,他拿问属实后,各杖六十,但没料到他们挨不住打,被打死了。” 此言一出,辜明已的脸色很精彩。 杨一魁却露出不出所料的神情问道:“是么,是杖刑?而不是杀人?” “是啊。朝廷虽不许州县官施以死刑,却准许州县官,不经通报,对犯人行六十至一百的杖刑,受杖而死,有司官员不用受责啊。” “另外按察司审阅过了,林同知所奏府役三人残虐害民,强1奸属实,有陈家集里长,老人以千余百姓联名做保,程序清楚。” 听龚大器说完,辜明已露出目瞪口呆的神情来。 杨一魁对辜明已道:“辜知府,既是周王世子发话,那此事不可不重视,你替本抚去周王府一趟。” “就说若林宗海没有请旨,擅自对犯人处以斩刑,绞刑等各种死刑,本抚一定上奏天子,革除他的官职。但若是杖刑,就没办法了,前朝时有多少大臣死于廷杖,也不见得是天子真要他们的命,辜知府你说是不是?” 辜明已此刻只能自恨倒霉,这周王世子怎么没跟他说清楚此事。若是林延潮杖毙这三人,确实可以不受问责的。 因为这是官场的潜规则,用杖刑来杀人,不算死刑。 清朝时就有一个例子。 有个记者沈荩,因披露中俄密约,结果触怒当朝,上下决定杀之。但时逢万寿庆典,不宜公开杀人,于朝廷改判他立毙杖下。待万寿过后,再对尸体处以绞刑。 所以刚才杨一魁说的没错,若林延潮实行斩刑,绞刑其他刑法杀人,他都可以夺他的官职,唯独杖刑不行啊。 杖刑自古至今都是州县官的权力,这个是很容易作弊的地方,有的人受了一百杖刑后,一穿裤子立即生龙活虎,能跑能跳。 有的人还没吃了十几杖就挂。 这其中的分寸,不是看受刑人的体质,而是当官的良心。 因此说官断十条路。 当官合理伤害权十分可怕,真要玩死人,还不当罪名的。 尤其是林延潮这等临民的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