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胳膊上带有纹身的平头壮汉,正是这间酒吧的老板,名叫曹志胜,认识他的人都管他叫大胜,听起来有点齐天大圣的感觉。 虽然是同音不同字,但曹志胜很喜欢别人这么叫他,连胳膊上的纹身都是暴怒表情的孙悟空,看起来非常有气势。 曹志胜与刘敬信等人一一握手,大致讲了一下流程。 演出时间是明晚九点到十一点,前一个小时最好选择大家耳熟能详的经典摇滚乐,毕竟Friday乐队现在实在是没什么名气,更没有传唱度足够的代表作,他们那几首原创还很难引起共鸣。 后面一个小时的曲目,则由乐队自行安排,没有过多的要求。 按照曹志胜的话说,对于这次演出,酒吧这边没有什么特殊要求,大家只管玩得开心就行了。 随便聊了一会之后,曹志胜起身离席继续去忙他的事去了。 张逊道:“这人性格不错,我蛮喜欢。” 包亦开玩笑道:“只可惜是个男人,对不?” 江励在一旁补刀道:“不可惜啊,是男人才好呢。” 张逊:“……” 看着兄弟们相互打趣着,刘敬信笑了笑,默默低头喝了口矿泉水。 因为众人来到酒吧的时间比较晚,所以他们没坐多久,台上那支乐队的演出便结束了。 乐队的离场不代表后续没有节目,有DJ上台打碟,整个场子的热度持续向上攀升,一群年轻的男女聚在舞池中央蹦蹦跳跳,有种群魔乱舞的感觉。 毕竟是第一次跑到京都以外的地方进行商演,张逊等人都显得有些兴奋,几瓶啤酒下肚之后,就开始张罗着要去舞池跳舞。 说是跳舞,其实他们谁都没有那方面特长,跳起来比广播操还难看,无非就是发泄般的扭头扭屁股。不过话说回来,谁在酒吧跳舞是为了好看的啊?还不就是为了释放出藏在内心深处的野性。 刘敬信没有喝酒,没有那方面兴致,于是拒绝了兄弟们的“邀请”,留在原位吃瓜子。 甄有才本来也不想去跳舞,但哪顶得住张逊他们的盛情?最后愣是被大杨给拎着去了舞池。 看着甄有才被兄弟们围在中央笨拙地甩着脑袋的样子,刘敬信笑着摇了摇头,拧开瓶盖喝了一口矿泉水。 “你来酒吧怎么只喝矿泉水啊?”忽然一个女孩子的声音从刘敬信身后传来。 刘敬信回头去看,发现身后站着一个短头发女孩。女孩身材不胖,但脸蛋有些婴儿肥,一双眼睛又大又圆,睫毛又长又翘,那看人的小眼神好像会说话一样,看得刘敬信有些不好意思了。 “呃……”刘敬信不太擅长跟女孩子搭讪,尴尬的冲那女孩笑了笑,回头继续吃他的瓜子。 谁知女孩竟然没有离开,而是拎着一小瓶啤酒坐在了刘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