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视的神佛菩萨罗汉一起,全部都消失不见了。
倒是那些被唐天、赵飞龙等人所击败斩杀的古代士兵、将军的身躯,却很奇怪地留了下来,没有随之消失。
“这些兵器和铠甲,似乎可以用?”
唐天很机灵,将一位战死的将军身上的铠甲取下,发现质地极好,完全可以作为战利品收缴。
于是其他的华夏武盟战士,则是有样学样,开始打扫战场,收拾战利品。
“汪,别动,这套金甲套装给我。”
蠢狗哈士奇走过来,看到了一副金铠红底极为威风的明光铠,直接扒下来,作为自己的战利品,穿在了身上,觉得非常满意。
它现在已经彻底习惯了后肢着地人立而起的行走习惯,所以勉强披上了这一身金色明光铠之后,看起来倒是显得……嗯,人模狗样的。
粗略算下来,这一战,华夏武盟总共得到了两千五百多副完整的铠甲,四千多套兵器,斧钺钩叉刀枪剑戟盾牌流星锤等等都有,看起来还挺丰富。
李牧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都是灵铠,甲身上具备天然纹络,类似于符文阵法,催动之后,承伤和减伤能力特别强,而那些兵器,都有些类似于灵兵道器,威力不俗。
奇怪的是,之前的那些将军士兵,在冲杀的时候,似乎并不知道催动这种铠甲和兵器的威力。
所以华夏武盟才能取得如此巨大的胜利。
很快,蠢狗哈士奇已经将黄金明光铠炼化了,尽然是可以收入体内,也可以随着它身躯的大小变化,极为合身。
这蠢狗的目光极好,挑选到的,是一副元帅级别的铠甲,也是这两千多副铠甲之中最好的一件,李牧用法眼稍微一扫,就可以看出来,这铠甲已经达到了极高的品秩。
它得到的那根降魔金棍,亦是一件如意宝贝,可以随着主人的心意变大变小,如今被它当成是拐杖,人立而行的时候拄着,再配上它一声的黄金铠甲,简直就是金光闪闪,像是从黄金窟里面走出来的土豪狗一样,充满了暴发户的气息。
“汪,李牧,你的棍子给我看看呗。”蠢狗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李牧手中的四刃奇形兵器,嘴角留着口水。
“滚。”
“汪汪汪!”
李牧又不是不知道这蠢狗什么德行,怎么可能把这奇形兵器给它,那绝对和肉包子打狗没有什么区别。
南大佛比北大佛小十米,其中蕴含的降魔金棍威力已经是如此惊人,那更加巨大的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