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用大律师协会的会长,必须跟英港府站在一边,但有差错就坐不稳大律师协会会长的位置。
夏昭建有老师戴志刚的资源,未来十年内坐上大律师协会会长的位置不难,因为,顺位接替的副会长潘文义已经六十多岁,干到七十几就差不多了。
虽然,大律师协会会长的位置是终身制,同大律师资格一样,但是也要考虑个人的身份状况。
敢跟江湖、内地势力有染的大律师都是毫无可能,没有机会成为大律师协会会长的,例如义海集团特聘大律师简兆龙,就是大律师协会的一个普通会员罢了。
像简兆龙这种什么案子都接的大律师,在大律师协会里影响力很低,属于三流,第二流是专门跟港岛资本合作的大律师,第一流是跟国际资本合作的大律师,顶流才是跟港府合作的大律师。
当然,能够拿到大律师牌照的人都是社会上层,因为,目前全港就只有67名御用大律师,暨可以在高等法院开庭刑事罪,为犯人辩护的大律师!
这个是能够救命的牌照,简兆龙已经足够罩着和义海,但是想要在律政界获得影响力,就需要更厉害的大律师帮手。
而御用大律师协会看起来是个民间行业组织,实则在社会中拥有巨大的民望,一个专门为权贵服务的组织,必将成为二等权贵!
这个组织还时不时会帮助一下平民,让平民享受到法律的公正,再加上每个人不敢保证一辈子都平安。
于是人人都捧着大律师,让律师同医生、警察并列,因为,大律师跟医生、警察一样可以救命!
同时,香江采用英系司法制度,有陪审团制度,判例制度、导致御准大律师协会在疏通好政府关系,倾尽全力的情况下,有可能改变判例结果,让判例成为后续法庭参考,继而达到影响法律的效果。
大律师还可以在法庭上夸夸其谈,深情表演,赢得陪审团支持,或是在出台某项法律条款时,以大律师协会的名义“解释”条款,进而选择“支持”,“不支持”条款。
这是英美法系的特点。
港府制定法律,大律师解释法律,当大律师协会具有法律解释权的时候,协会立场与声明就会影响舆论、影响政治。
张国宾深知御用大律师协会是间鬼屋,要么是死鬼佬,要么是二鬼子,简兆龙拿钱服务华人被圈子人看不起,实则是一个有骨气的律师了。
可惜,在香江混江湖,绕不开律政界,有机会最好就跟大律师们交个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