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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六章:普法之路任重道远(3 / 4)

辈子在大明仕途上的厮混,陈云甫比之大明官场上的老油子也不遑多让,只不过他现在大权在握,不屑于蝇营狗苟而已。

他的棋盘很大,一般级别的官员已经连做棋子都不配了。

“减少株连的罪刑适用还好理解,可盗窃罪大幅减轻缘何?”

朱标蹙着眉头说道:“你得知道,百姓本就贫苦,每一文钱都可能是救命钱,偷人钱财如同害人性命,万一谁家里有病患等钱抓药,偷了这笔救命钱是会害死人的啊。”

陈云甫不住点头,叹气道。

“臣何尝不懂这个道理,从感情上来说,臣也恨不得将这种盗贼杀掉,但法不能这么定啊,这么定只会害死更多的人。

盗贼本身如何甄别他盗取的钱财是救命钱还是寻常钱?如何能知晓他的盗窃行为会带来哪些严重后果?

他不知道,他只知道盗窃会抓住会判斩刑。

既然盗窃是死,杀人也是死,所以很多的贼已经不偷钱了,而是改为三两合伙直接入室杀人,他们把男人杀了,把妇女奸淫后杀死,然后席卷所有的钱财逃跑,这些案例,都察院和大理寺堆满了何止两间屋啊。”

朱标霎时间沉默下来。

“穷**计、富长良心,何况本就是歹徒的贼,他们犯罪的时候已经开始践踏法律和人伦了,哪里还有道德一说,过于严苛的酷刑只会把他们逼上更恐怖的境地,犯下更多骇人听闻的惨案。

法律不能寄希望罪犯的良知,更不能高估人性中的善、低估人性中的恶。

什么样人会去做贼偷东西,好吃懒做无钱无路,他已经丧失了为人最基本的正确价值观,我们还能再寄希望他是个义贼,只偷东西不害人命吗?

臣降低盗窃罪的刑罚,只是为了那些贼偷完钱之后就逃遁,而不是再去杀人、残害人。”

法律在这里是可以细分的,比如说盗贼窃取的是他人急等救命之钱,造成了严重后果如致他人死亡,这样的话就判死刑。

但陈云甫没有说,也没有这么去细分。

是他不想吗,不。

是这条细分的法律无法贴合大明的时代背景。

因其一点,科技环境的限制性。

这时代没有新闻、没有自媒体、没有便捷的沟通科技,老百姓都是文盲!

愚昧和落后是这个时代摘不下去的两顶帽子。

比如某县的盗贼偷了钱,因为这笔钱把失窃者害死了,盗贼被抓住判了死刑,那这个县后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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