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一直以来,玛尔斯人的身上有一个巨大的迷团一直让人类百思不得其解。他们身上的多出来的那一部分带有野兽特征的‘器官’和人类母星地球上的动物还没有发生异变之前一模一样!
这是题外话,暂且不停。
说回林霄,他还在打量着踱着步子的玛尔斯人,只能看到他的背。
这玛尔斯人的背有些佝偻,应该是在走路之时还低着头的缘故。可即使这样,这玛尔斯人看起来也有两米多的高度。
这是玛尔斯人的普遍身高,但在人类世界中来讲,也算得上是小巨人了。
体型也异常的壮硕,两条胳膊比林霄两条腿还要粗不少。
至于他身上的穿着,就只是普通的人类休闲服饰而已,上半身短袖,下半身则是一条略微宽敞的休闲裤,脚上则是一双运动鞋。
玛尔斯人除了会自带一个和野兽类似的器官之外,其他各方面完完全全和人类一样,所以这一套服装穿在那玛尔斯人身上看起来并没有违和之处。
由于林霄在打量的同时还在往前冲,这一会儿的距离已经并算不上远了。林霄赶紧预估了一下,觉得以现在的身体情况,全力奔跑的话,在极短的时间内应该就能跑到那玛尔斯人身边了。
想要奇袭的话,应该也没有问题。
当即,林霄慢了下来,并且调整着速度以达到和那玛尔斯人相对静止的状态。
轻握着手中的细剑,只听到‘噼啪’一声轻响传出,从细剑之上窜出来了一道雷电。
而这,并不是林霄通过林凤薇的细剑激发出来的,就是林霄自己使用出来的。当即,他的嘴角挑了起来。
没错!
和林凤薇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了,看她使用御使雷电的武技的次数数都数不清了,林霄怎么可能还没有学会?他一直没有使用过,是因为不想让林凤薇看到之后,让林凤薇不高兴。
毕竟这怎么看都像是林凤薇的绝招之一。
不过奇怪的是,他似乎并没有学全。
以往的功法,武技,他只许要看几遍就能全学会。但这次地没有!
就和约翰所使用的武技功法一样,林霄并没有办法解读。
当然,即使是这样,就已经够了。利用从林凤薇那里御雷武技,要在刹那间接近玛尔斯人就更加容易了。
咧嘴笑着,紧紧地握了握手里的细剑。
然而就在林霄调整速度的同一刻,踱着步子的玛尔斯人突然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