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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着锦绣衣裳的顾北川正在窗前挥毫泼墨。
他穿越之前便是书法爱好者,主要练的便是楷书和草书。
一开始只是照着帖子临摹,后来水平渐渐上去,也就有了自己的风格。
大体上形似草书,狂放不羁。内里却又带着楷书筋骨,笔力雄厚,开阔雄劲。
两相结合,倒是颇有一番大家风味。
琉璃店老板动作就算再快,也不能一天之内就做好蒸馏瓶,所以这段时间他只好挥毫泼墨,打发打发时光。
然而,就在他即将落笔时,眼角余光却瞥见窗外树梢枝头,停着一只通体青翠的鸟雀。
“这...这鸟是什么物种,未曾见过,倒是新奇。”
更让顾北川诧异的是,他发现这鸟雀右脚上有个小竹筒,其中似乎装了什么东西。
顾北川来了兴致,伸出笔杆,想引那鸟雀过来。
谁知那鸟雀像是通了人性一般,竟真挥舞翅膀,从树梢枝头落在笔杆上。
顾北川取下它脚上竹筒,赫然发现其中是一张卷曲的上好宣纸。
将宣纸展开,便是娟秀的蝇头小楷。
“入秋了,也不知淮河两岸,光景如何?”
“马上便是淮南诗会了,也不知那些个文人才子,又能作出何等诗篇?”
“怎样的女子,才算得上绝色?”
见字识人,这笔墨主人,应当是个大家闺秀。
闲来无事,顾北川索性在宣纸上落笔。
“无边落木萧萧下,不尽淮河滚滚流!”
“天下文人三百万,遇我也需尽低眉!”
“女子低头不见脚尖,便是人间绝色!”
一共三句话,以狂草写就,显得狂放不羁,对应笔墨主人的三个问题。
写完之后,顾北川点点头,觉得甚是满意。
于是再度将宣纸卷起,塞入竹筒,系上鸟腿,道:“送回给你家主人去。”
那鸟雀竟真扑腾着翅膀,朝远处飞去。
“这...莫非真成精了不成?”
“这是建国之前,倒是可以成精。”顾北川一阵莞尔。
......
三日之后,琉璃店差人送来消息,第一个蒸馏瓶已经送到酒铺。
顾北川不敢怠慢,带着福伯来了柳记酒铺。
铺子内,众多伙计长工看着琉璃制的蒸馏瓶,纷纷交头接耳,议论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