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能怎么办?和飞鸿布行的那些个新品丝绸比起来,咱们的布匹压根没有半点竞争力。”
“依我看,只有两条路,要么把飞鸿织布和染布的法子搞到手,要么...干脆给人家并了。”
这话一出,整个包厢顿时便沉默下来。
飞鸿织布和染布的法子,那都是登记在册,甚至在衙门备了案的。
他们就算搞到手,没人家的同意,当真能贸然使用不成?
这条路肯定是行不通。
至于第二条路...
若是放在以前,被飞鸿合并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
原本算不得什么的沈记布行,周记粮商,在得到了飞鸿的帮助后,一个个一飞冲天,赚得盆满钵满。
不说自家生意如何,单单就是身为飞鸿股东的每月分红,都能让他们看红了眼。
按理来说,如果有这等好事,三人没理由不答应。
但...那是以前,飞鸿体量还小,资金不够充足,这才允许别人入伙,赐予股东的位置。
可现在,飞鸿吸纳了江淮两郡的十大商贾之后,早已成为能撼动两郡经济命脉的庞然大物。
面对他们这等小企业,完全就可以平推过去,哪里还需要给什么股东的位置?
所以说,所谓的并入飞鸿。
说实在点,其实就是以一笔还算公道的价格,把铺子卖给飞鸿。
若是些没有野心的商贾,多半就同意了。
可三人好歹是江南郡有名有姓的布商,家中铺子,更是打理了大半辈子的基业,今后要传给子孙的,怎么甘心就这样拱手让人?
三人之中,以顾军反应最为激烈。
毕竟顾兴文已经高中,金榜题名,乃是今科进士。
可顾北川呢?虽说在胡氏面前,有些话说的比唱的还好听,可这当爹的,自己儿子是个什么德行,还能不心知肚明?
多半还是个纨绔!
若是顾家的布商生意能留下来,顾北川下半辈子也算有了依靠,在顾兴文的照看下,怎么说也能过上衣食无忧的富贵日子。
自己日后就算下去了,也算对依云有个交代。
可若是自己没能守住这布商生意,将来把什么传给顾北川?
银子吗?再多的银子,以那小子的性子,怕是不出一月,就能在赌场败个精光!
再加上胡氏对北川向来不喜,兴文又在朝中为官,再怎么照顾,也不能面面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