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曼帝国和法兰西王国,现在神罗都变成法兰克了。
而路易在打赢了大南方战争后,马上就加强法兰克的王权,在维也纳颁布敕令,宣布废止法兰克选王制,要在德意志的领土上搞朕即国家!
至于波兰——立陶宛联合王国的选王制就更比不了了,因为波兰贵族私心太重,太喜欢选外国人来当王......选着选着,国王变成了路易大帝,然后国家就没了,选王制也没了!
而大蒙古的选帝、选汗制看着好像比神罗选帝侯和波兰选王都要好。
首先,大蒙古的八旗大议会不能选外国人,候选人必须是爱新觉罗家族的“大阿哥”(就是合法婚生阿哥),而且还是“帝”、“汗”所出的阿哥优先,然后才是旗主王爷家的阿哥。
其次,大蒙古八旗大议会的代表很多,蒙八旗、清八旗、儒八旗、科尔沁蒙古八旗(包括准噶尔残余)、印八旗、回八旗,总共六个八旗加一起就是四十八个旗,每个旗都有一个旗主王爷(大部分都是爱新觉罗)和下面的三大都统都可以亲自或指派代表参加八旗大议会的会议。另外,大蒙古佛教噶尔丹派的四大寺也可以各自派出四个代表,加上噶尔丹派的大佛爷,总共就是209个代表。
虽然这209个代表也会拉帮结派,形成几个集团,但终究比德意志七大选侯的结构合理太多了——那七个大选侯里面还有科隆、美茵茨、特里尔等三个大主教呢!这仨主教不可能当皇帝,而且他们的教区国很小,在三十年战争之前,三国的人口都不到十万,压根就是打酱油的存在。而余下的四个世俗选侯国实力都不容小觑,妥妥的四大寡头!所谓的选帝侯制其实就是寡头轮流坐庄。
第三,为了限制君主的权力,同时也方便治理庞大的国家。《八旗大宪章》还破天荒的实行了“四王制”——一汗、一帝、两太后!
四个“王”之中的两个是选上去的,而那两个太后则是先王、先汗的妻子,不必选举,而且是可以空缺的,权力也小于那一帝一汗,但还是可以起到制约王权的作用。
而选上去的“双王”则分镇南北,各有辖区,同时又有互相援助的义务,当然也能互相牵制。
第四,在“四王”之外,《八旗大宪章》还给了噶尔丹佛和四大寺十七个代表席位。虽然席位不多,但是这群和尚却要负责组织召开八旗大议会,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牵制王权的力量。
当然了,所有这些可以限制王权的力量,同时都是大蒙古王权的维护者,他们在分享权力的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