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认,是我打的。我最近有在健身,以前在剧组我也学过些技巧类功夫。这次派上用场了。但我必须得说,我是被逼的,我是自卫。”
男人又在跳了。“她放屁!她不是自卫,她是一进屋就开始打我了。”
和男人不一样,陶然却是部分承认了男人所言。
“我的确进屋没几秒就拿喷雾喷了他。因为他一进屋就拿出了手机,拉住了我的外套,说要和我拍亲密照!”
一个屋子里,就两个人。
当两个人各执一词时,至少有一个人在撒谎吧?
一个是主动找上门的,一个是被动见面的。
一个是有犯罪动机的,一个是临时被叫出来的。
一个是有作恶证据的,一个是证据上的被害者。
就问你信谁?
是信一个行事鬼祟的垃圾,还是一个有口皆碑的公众人物?
而且陶然觉得自己也没说错,这狗男人敢说他原本没有恶意图?自己不过是把他没做的事提前了一下,自己不过是还制其人之身。
“这女人下贱,是她自己脱的衣服!”
“荒谬……我都不认识他,我怎么会特意脱衣服给一个流氓?”
“我呸!你居心叵测,否则你怎么会和我一起进到这个空间里?”
陶然这才看向那家伙:
“因为你威胁我,说掌握了很多我和你的亲密照,我如果不进来,你就要公之于众。我害怕,只能进来。我清清白白,知道你是坏人,所以带了喷雾!我也知道我的工作人员都在外面,我大概率不会有事,所以才敢和你同处一室。”
警方又问:“你为什么会随身带喷雾?”
“是我经纪人准备的。最近我火了,我的身价高了,我的对头也多了。保镖不可能一天二十四小时跟着我,所以有备无患,我助理手上人手一只,就是怕有意外。”
几个助理都拿出了相同的喷雾。
事实证明,这个准备是有必要的。
喷雾的来源可查,陶然可没撒谎。
如此,整个前因后果都连起来了。
她的言辞,并没什么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