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开头难。
再难的问题,一旦有了好的突破口,后续的思路和行动只要能跟上,最终的解题效果总不会差。
尤其,在众志成城的齐心协力下。尤其,是在证据越来越多,越来越确实的情势下。
比如,熊家人。他们知道,不是你死便是我亡。
所以,只要能撂倒祸首,哪怕是用最惨烈的方式也在所不惜。
所以,他们告的,不仅仅是珏王府恶奴,还有珏王府家主即珏王本人。
美其名曰: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而他们用的也是惨烈震撼且能收获同情的方式来打头阵:滚钉板。
大周朝的律例,越级相告便要经过这一酷刑。似乎挺过严酷,便能彰显了巨大的勇气和决心。因为危险,也使得若非背负了巨大冤屈,一般人都不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诉冤。
在有心人刻意推动的舆论下,在成千上万人的围观里,熊家人开始状告珏王。
罪名是:纵容和相助恶奴绑架勒索,被拒后残忍在熊府行凶。
目的是:为了敲诈熊家财产。
受害者:熊府上上下下百多口人。
证据不少。
农庄的人赃并获压根抵赖不得。
除了卫兵的证言,当时既留下了熊家人的痕迹也留下了打斗痕迹,熊家人被从农庄解救出来时,更因着卫兵刻意的声张还引来了不少百姓做目击证人!
所以,这事人证物证加受害者,已是板上钉钉。
而在熊家出没的陌生壮汉,则被熊家人定义成了上门索要钱财的绑匪。这群人同样是被抓了个现行却百口莫辩。
熊家堂屋的各种证物,熊家上下的众口一词,加上早先在熊家的暗桩早已受不住刑罚,将如何在井水里下蒙汗药,如何在堂屋放迷烟,如何开门放了众壮汉入府交代了一清二楚这些都是“铁证”。
此外,熊老太爷收到的那封密信被当成了恐吓信交了出来。那信因为谨慎,本就写得模糊,只是强调了他想要女眷和儿孙平安便要识相听话,可眼下刚好对上了绑匪的口吻,成了绑架恐吓勒索的有力证据。
如此,那群“绑匪”更是辩驳无能,憋屈无比难道去反驳表示他们提刀上门是为了杀人灭口?
而熊家为行商起家,家产颇丰,若说珏王看中了熊家的家产而做出此举,似乎也不难理解
朱常珏自然不会承认,既然管事身上已证据确凿,那自然也只能让这管事出来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