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福城打开食盒,见里面放着的是三个干馒头、一碟咸菜、一碗菜汤。
汤里和咸菜里是不可能有什么东西的,便将目光落在了三个干馒头之上。之间一个干馒头上,被人撕掉了一小块儿馒头皮,想来应该是这个无疑。
趁着两个狱卒都走过去的时候,将这馒头掰开,便见里面有一个字条儿。迅速打开了,只见字条上只有一行字:“管住嘴,可保余生富贵。”
曲福城迅速将这字条塞入嘴里,嚼烂了咽了下去。
他自然会管住自己的嘴巴。现在杜丰生能抓到的证据,就只是他卖了官给张行走,收了张盐商的银钱、搜刮了一些民脂民膏、收受了一些下头官员送上来的重礼厚金。其他的大罪,可有之?
虽说皇上着重整治吏治,最恨贪污。但是在这贪污之罪,怎样也重不过谋国之罪吧?所以只要他咬死了自己只是一时贪心,并未和京都这边有任何勾结,他的罪名,也就仅仅限于贪污而已。可一旦他承认了,他收受的这些银钱,一共分为三份儿,一份儿归太子所有,一份儿归镇国公所有,只有一小份儿归他自己所有,这罪名,可就大咯……
把镇国公和太子都拉下水,对他有什么好处?
不把太子和镇国公拉下水,他或许还能有救。
张行走的官是太子安排的,原本太子就在风口浪尖儿上,若是他在这牢房里头出了什么闪失,再笨的人,都能想出来,一定是太子下的手。所以只要他不把太子供出来,太子就算不救他,也不可能杀了他。
若是皇上怒而判他死罪,他也有东西要挟太子救人不是?先保活命再说,只要有活命在,逃就是了,也不一定还能被太子抓回来给杀了。
如此想着,心里头便更有了定数。就算这大理寺牢房里有太子的人,他也不怕。仍就让自己好吃好睡,养精蓄锐。
……
入夜,在城门关闭之前,四骑快马进了京都城。路上程大志他们又给那个工匠买了一匹马,只用马带着被他们续着迷香,一直昏迷不醒的这女贼。再无其他差池地到了京都城里。
到了京都城里,却是没有直奔宸王府,而是去了城东的一处小巷子。进入巷尾一个安静的小院落里。四下看了一下,见周遭无人跟着,便迅速换掉了身上沾染了一路风尘的衣裳,以免入王府之时惹人注意。院子里有两件王府家丁的衣裳,程大志让那工匠换上一件,另一件……
对这那昏迷的女人道了声“冒犯”,便亲自将这身衣服给她换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