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寅居然愿意做赘婿,这是方大通万万没有料到的。
“赘”的本意是指肉瘤,是人身上的无用组织。
古代婚姻通常是男娶女嫁,而男子嫁到女子家不合常规,就像多出来的肉瘤,所以叫“赘婿”。
唐代司马贞在《史记索隐》中解释“赘婿”说:“女之夫也,比于子,如人疣赘,是余剩之物也。”颜师古注《汉书·贾谊传》时也说到“赘婿”:“谓之赘婿者,言其不当出在妻家,犹人之身体有肬赘,非应所有之也。”均认同这种说法。
《说文解字》中又说道:“赘,以物质钱。”就是说拿东西换钱叫“赘”,由此引出了赘婿产生的主要是因为经济原因。
因而“赘婿”就可以解释成因无钱娶妻,情愿到女方成亲的男子,以这样的方式来抵彩礼聘金等开销。
因为赘婿是以身抵钱而来,类似卖身奴仆,且大多出自穷人之家,所以古代赘婿的地位很低。
在秦汉时期,“赘婿”是和奴隶罪犯排列在一起计算的。
《汉书·武帝纪》记载汉武帝天汉四年“发天子七科谪及勇敢士”前往朔方征战。所谓“七科”为:“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前二种为有罪的人,后四种为商人,赘婿排在中间,可见秦汉时对待赘婿的看法了。
王寅愿意入赘方家,方大通当然是求之不得,但是方大通还是果断地拒绝了。
王寅为了报答方腊的救命之恩甘愿入赘方家,传了出去,江湖上的好汉只会伸出大拇指夸其一声:“好汉子。”
但是方家真的答应了,别人就会骂方家不知好歹。王寅这么说,你方家还真敢答应啊。
就像社会上,你去借钱,别人和你说:“兄弟,我手头也不便,要不我把房子卖了再借给你?”你如果信了,说声好的,那么所有人都会骂你。而人家也有话说,卖房子得夫妻双方都同意,我回去问问我家娘子?你说,他家娘子乐意吗?
这个比喻也许不恰当,但就是这个理。要知道王寅所在的铁枪王家,在江湖上的地位也就比青溪方家略低一点,王寅可是王家少主,在宋朝婚姻大事自己说了不算,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王寅父母会同意儿子入赘方家吗?哪怕是有救命之恩也不行啊。
所以说刚才王寅表示甘愿入赘方家,方大通可以理解为这是王寅在向自己表明心迹,方腊救了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报答方家,我在这里表个态,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