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公,我给你提两条改进意见。第一,电脑屋里不能容留学生,这条规定很快就会出台的,你这里还有穿着校服的孩子;第二,谁允许你私自安装视频监视系统的?和分局信通处备过案吗?以我的了解你不会不知道这个规定吧?光凭这两条我就可以让你停业整顿,什么时候整改好了上报给我,检查合格之后才能继续营业。” “于私,我只问你一条,当初好像是你先对不起我的,怎么见到我之后就一点内疚感都没有呢?难道真和所里人说的一样,你就是个冷血动物?”洪涛的回答显然得不到江竹意的认同,话合理不合理估计还是次要的,主要是他这种明显抗拒的态度,即便有所收敛也让人很不舒服。 “于公,您没权利让任何合法企业停业,这个权利是工商管理部门的。电脑屋又不是特许行业,公安局只有建议权没有执法权,您越权了;视频监视系统都是备过案的,只是没张贴标签而已。那是因为我正在更换设备,错虽在我,罪不止死,警告一下足矣。其实您连警告都不应该,同样的,您只有向相关部门反映的权利,这不是您的职权范围,越界了。我还以为您当了处长之后业务水平会有大踏步的提高呢,原来还是没把握好。” “于私,当初是你干妈利用手中权利逼迫我放弃的,按理说她已经涉嫌违法了,可她是你干妈,我没法和她硬顶。而后是你不听我解释,就把看到的片段信以为真了,在这件事儿上我问心无愧。我不是神,连孟津都打听不到的人,我去哪儿找你?” 假如这番话是别人说的,哪怕是办事处那位城建科高科长说的,洪涛都不会咬文咂字的去辩解。法律这个玩意的解释权不在自己这里,解释得越清楚越倒霉。给执法人员解释法律,这不是打人家脸嘛,本来人家不想办你,你非较劲儿,那就办你吧。反正都是上班,办谁不是办啊,办了你你也得忍着,敢继续讲理那就继续办,看谁耗得过谁。 可是江竹意这么说洪涛真忍不住,自己在她前面好像就不能正常思考,不能光把她当做一个执法人员来对待,更不愿意用废话煳弄。明知道说了要倒霉可还是得说,说完了也不后悔。 “你是不是以为我不敢办你?”江竹意原本波澜不惊的脸已经稍微有点红了,洪涛这张嘴太气人,不光碎,知道的还多。本来想挤兑挤兑他稍微过过瘾、出出气,没想到一个不留神就让他抓到了把柄,反过来把自己挤兑一顿。 “真没有,您已经不是第一次办我了,现在我的左手一使劲儿还有点疼呢。不过没关系,我这个人抗造,只要您觉得合适,右手再来一下也成。”怕?谁怕谁是孙子!洪涛一进入混蛋模式就很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