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个屁,这事不犯法!”孙军良大声回答。
没错!
不犯法!
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是犯法的,但问题是你怎么确定这是输送利益还是正常交易?
比如李闲云用鬼城打折换宣发,这就属于关联交易,把鬼城的利益输送给宣发公司。
但是没事,因为幅度不大,牵扯不深,最关键合同也不会这么写。
我左手合同鬼城打折,右手合同宣发合作,两份合同本身没有必然关联,不会在合同条款里注明打折的条件是宣发,只不过同时签了就行了。
股东再不追究,又没上市,不需要财务那么透明,那问题就不大。
这个跟东篱不一样,东篱那个是完全没打算作假,所以反而一目了然,证据确凿,所以必须把钱打回来。
通达院线也一样。
从一开始孙军良就知道,关联交易是上面盯的最紧也最好查的一桩,所以他的关联交易,基本是踩着法律的边儿进行的。
比如宣发,你可以是六百块送发行,也可是三百块送发行,这些价格都是正常的,谈价嘛,你总得有个区间。
一如李闲云买影院,十个亿成本价购买,华友说起来没亏钱,带上一些垃圾影院还有小赚,那就好解决。
但是股东们肯定不会这么想。
你范文中哪哪儿都优惠盛达,专坑自己人啊!
孙军良很清楚,现在跟股东讲道理已经没用了。
他们不会听!
那就只能讲法律,讲拳头。
老子是大股东,老子就是压你们了,怎么着吧?
反正这价钱没犯法!
所以孙军良直接道:“立刻联系一些业务上和盛达有关联的,我们给予他们足够的业务,弥补他们的损失。”
“我已经这么做了,不过你最好也想点办法。”范文中道。
放下电话,孙军良心中也是怒火一阵阵上涌:“李闲云,你够狠!不过你还是心急了!你下手太早了!”
如果李闲云能再沉稳一些,让李城拿着文件和所有的小股东一个个谈过来,等到年底的时候再集中发难,那绝对会打盛达传媒一个措手不及。
但他太急躁了。
年中股东会还有两个月呢!
这两个月的时间足够孙军良挽回局面。
年轻人,耐不住性子。
这是最大的败笔啊。
孙军良忽然反而觉得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