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问题他另有想法。
也对,只有把大家的利益捆绑起来,事情才好做。
李闲云继续道:“当然我也能理解你们的想法,所以我许诺三件事。一,通过出售股权获得的资金,我会放一半进入子公司,作为公司运营费用,出售股份四十九点,所以实际上易胜传媒只是拥有剩下股份的一半价值,而且实际控股方面,要你我加起来才达到总公司对子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一控股。二所有的专利,直接放在我们新成立的总公司里,但仅限于全息影院设备,其他衍生使用权不在内。这样一来,形成双向钳制,没有了这些专利,我那家研发公司也无法自己生产,子公司也无法单独存在。如果你们觉得合适,子公司还可以继续入股的,但我不建议这么做,我们释放股权的核心目的,是让那些外国人为我们服务,快速打开市场,保护市场,而不是筹措资金。最后就是如果买卖不成,可以股权回购。”
听李闲云这么说,大家放心了很多。
超神科技掌握核心件,新公司获得专利独享权,同时还要联合持股才能对子公司实现绝对控股,这样就必须大家合则两利。
而苗辉他们入股的是总公司,相当于上下游都能吃到好处,按未来租赁一万套计算,对半利润下,仅子公司年收益就不会少于五十亿米金,百分之三十三的子公司股份就是15亿,换算下来就是近百亿一年,再加上总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设备还有利润,预计年收益不少于一百二十亿。
这么一想,四百亿估值确实不贵,当然前提是能卖出一万套——那反过来说,限量一万套也就不是你需要不满的问题了。
顿时觉得可以接受。
而他们之所以觉得能接受,本质还是觉得以这个价格,要做到租赁一万套不容易。
苗辉他们毕竟不是影视人,不懂影视。
他们只知道3D屏幕都没能统治市场呢,2D屏幕依然是最多的,IMAX大屏更是二十年才一千块,这玩意儿价格比IMAX更贵,一万块就是极限了。
但他们错误的套用了这个标准。
首先就是他们不知道,全息影院影院只租不卖的方式,尤其是无需屏幕,改造成本低,导致入手门槛更低!
其次就是科技的发展淘汰的未必是低端,更可能是中端。
全息电影不太可能淘汰2D屏幕,却基本可以淘汰3D,这是因为3D也是立体影像,全息也是立体影像,全息的立体形象效果吊打3D,入门门槛低,所以同质对比下,全息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