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分乙方不会跟他们结算,不然你就一点压力都没有了。
这部分的付出换来的就是片子出来后,甲方拥有第一选择权。
觉得好就拿,觉得不好就不要。
对甲方来说,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永远不用担心超预算,更不用担心片子拍烂了,因为你有选择权,风险降到了最低,前期付出相当于保险费。
当然,易胜传媒也不怕,以他们的制作成本,一亿米金预算的片子,最多两千万米金就能搞定——主要还是演员成本,交通费用等等,飘扬过海的成本不低。
所以就算甲方不要,他们也可以将片子收归自己,然后交给拜客来卖,再作为进口大片拿回国内卖,还省了导演费剧本费。
而这种情况下,易胜传媒对制作和成本核算的权限也是大幅度增长。说白了,你有选择权,那我就有决定制作的权限。
当然,为了防止白鬼子耍诈,易胜传媒也要求:一旦进入正式拍摄程序,就不可以出现任何人员变动,如果演员拍到一半撂挑子,那就是甲方违约,这一个亿就归我们了。
所以必须先把一个亿打到项目资金上——后续要账这种事,易胜传媒不干。
要债太累了!
另外就是只能拍2D的电影,不能拍3D版本,这意味着必须是小制作,毕竟现在2D不吃香,要不是易胜传媒包制作,人家也不会配合。但2D的片子也有个好处,就是重剧情重艺术,这恰恰是易胜传媒现在不擅长的——李闲云你也算剧本出身的老板?
最后还有个好处就是这样的片子场景要求少,效率高,理论上五天到一星期就能拍完。
总体而言,这种方式基本保障了双方的利益。
而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很可能刻意压低预算,所以双方在细节上会有许多扯皮,直接就前期所有成本进行核定。
最终大方向只花了一天就搞定,细节到扯皮了好久,直到预演完成,就所有细节都算过后,易胜传媒又主动做了些让步,才终于完成。
这也是预演模拟系统最快的一次,基本上易胜把所有精力都放在这上面了,加班加点的制作。
就这样,李峰一口气接下了四部。
按照李闲云的要求,就是在一个月内全拍完,为此不惜多花一些额外成本。
四部大片,预算总投资两亿米元,易胜传媒实际出资五千万米金。
好在易胜传媒不差钱,海外公司的盈余资产就能搞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