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鱼要是死之前卖掉了,你把钱还我就行,要是卖掉前就死了,把鱼给我,价钱比死鱼价再稍微便宜点儿就行。
你别说,做法虽然坑逼,但确实有效,至少比万刻等鱼死的做法要好接受,已经属于“仁义”了。
而对于易胜传媒而言,这种做法一来有仁义之名,二来等于预订,我们预订了的东西,谁也别想再拿了。除此之外还有第三个好处,就是定价权。因为是质押的缘故,压价方便。
几折不是关键,估值才是核心。估值抬高十倍,二十亿的东西说是二百亿,再对折给你,还是对方大赚。
要不怎么说买的没有卖的精呢?因为人家对自己的东西知根知底啊!
质押的话,就容易压低估值,毕竟对方只要有把握还钱,就不用太在意质押低估的问题。
对蓝元而言,这样操作的好处一是这可以大大延缓蓝元的爆雷时间,避免联动恶果。
二是蓝元没正式爆雷,债务不可能低到四折。
三是就是借贷金额小,风险小。
蓝元好歹也是1800亿的大集团,不想把质押的优质资产拿出去,就挤一挤优先还掉这部分。
从概率学考虑,问题确实不大。
这就是所谓的“救世主”模式,以拯救你的方式吃掉你!
除非你近两千亿的大集团已经难产到几百亿都拿不出来——但那个时候张北鸿已经债多不愁了,谁占便宜谁吃亏跟他也没什么关系了。
最后就是这的确是赖账的方法——李闲云出面低价收购债权,然后作为唯一债权人再和债务人议价,这事就合情合理了。
说白了,你真以为你拿到五百亿的债权,就能让蓝元兑付五百亿?
不可能的,蓝元肯定要实际赖掉部分账才能便宜你,这里面就有谈判空间,也是多向受益,就连原来的债权人都受益——毕竟一旦爆雷,那这债权价值可就跌的哗哗的了。
现在你能九成卖,将来可能就得四成。
至于易胜传媒的影视现在是出了名的只赚不亏,确实是可以考虑的:唔,要是李闲云可信任的话,这笔投资最好是自己来完成。
呵呵,还是老样子。
话说回来,有这心态能成事才怪。
张北鸿疑惑看她:“我该相信你吗?”
韩鑫语回答:“您需要相信的是您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