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拍下来的现场痕迹照片中不一致的地方。只是在没有取得有利证据之前不能对邢锐采取强制措施,所以只好暂时把他放了回去。
在保险公司提供的现场照片中,轿车冲入池塘时,由路边到池塘边留下的轮胎痕迹是连续而比较清晰的。根据现场观察发现,从公路到池塘是一段角度很大的二十来米长的斜坡。能够在上面留下清晰而连贯的轮胎痕迹,就说明汽车在掉入池塘之前的速度比较慢。而且,在汽车掉入池塘的整个过程中,司机并没有采取制动措施。
这是每个会开车的人都知道的常识。如果车速很快,当汽车突然遇到较大的向下的斜坡时,会发生刹那间弹起的情况。自然其留下的轮胎痕迹就不可能是连贯的。再者,不论已经偏离了公路的汽车还能不能停得下来,司机都会有一个下意识的刹车动作。那么,在松软的土地上留下的就一定不是带有清晰的轮胎表面花纹的痕迹,而是两道粗大的,与轮胎表面积等宽的划痕。
这完全不同于事故司机邢锐的说法:“由于当时十分疲劳,而车速又比较快,为了躲避突然从路边出现的一位行人,下意识打了一把方向才掉进池塘的。”
两相比较,警方相信的肯定是由保险公司提供的,不会撒谎的现场照片,以及现场的勘验结果。
换言之就是之前调查事故司机邢锐时,他向警方撒了谎。
“根据目前留下的痕迹判断,更像是汽车缓慢溜下去的。”贾伟仔细看过照片,又比对着现场依稀可辨的痕迹问:“事故车辆现在哪里?”
“在修理厂。”
“请通知修理厂的师傅马上打开发动机,看看汽缸中有没有进水。”
顿时宏利县公安局的人也就明白了贾伟的用意。如果是在汽车发动机处于点火状态下浸入水中,那么,由于发动机内部压力非常大,虽然也会有进水,但是进水量肯定不大。相反,如果是在汽车发动机熄火的状态下沉入水中的,那么由于静止状态的发动机内部压力较小,进水量自然会很大。
由此则完全能够判断出,事故车辆掉入池塘之前究竟是处于发动状态,还是熄火状态。只要能够确定这个问题,是不是骗保也就一目了然,不必再费心思寻找其他证据了。
因为昨天接到保险公司的报警后,警方已经催促修理厂,抓紧对事故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所以,电话打过去后不久,修理厂就传来消息说发动机汽缸内几乎没有发现一滴水。
至此不用贾伟再说什么,宏利县警方立即带人前往苏圩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