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会儿功夫,鲜血已经止住。可这不是好事,因为伤口附近的肌肉正在萎缩,三十岁壮年男子的手本该是肌肤饱满、气血充盈,可这会儿手背泛白,表皮凹陷下去,就像有根吸管埋在肤下,正在将血肉吸干。
粗豪汉子痛得满额大汗,吃力道:“我经脉当中,有物乱蹿!”
其实不须他说,皮肤一旦凹陷,文士就可以清晰看到他皮肤底下的青筋一鼓一鼓,像是有老鼠钻来蹿去。这东西顺着汉子的经脉向上拱,速度不快,但万一入侵肺腑可就是一件麻烦事。
“忍着,我去抓他弄来解药!”
文士说完,抬头看了一眼密林。老二已经追去,但两匹马的蹄声都消失了,不知进展如何。
今晚晚霞漫天,虽说夕阳已经下山,但四周的空气中却还飘荡着淡淡红烟,仿佛余晖仍未褪尽。
空山幽林,显出了无比静谧。
这份安静让人忐忑不安。文士和粗豪汉子互视一眼,打马冲入林中。
……
林地里扑腾了一小会儿,才重归于安宁。
男孩骑马踱出,身后还跟着一匹健驹,另外两匹都被他卸下鞍辔放走了。
前方是一望无际的田野,视线尽头有个小村落,乃是他想求宿的地方。千岁就坐在另一匹马上,懒洋洋道:“杀人时也不见你手软,对着几匹马倒是温情得很。”
对方一共是三个人,她解决了两个,最后一个,也即是那粗豪汉子就交由男孩了结。按千岁的说法,称作“有始有终”。
踏上修行之路,早晚是要杀人的,还不如趁早拿这些杂鱼来练手,省得影响日后发挥。想到这里,千岁心里也有些嘀咕,杀掉粗豪汉子是她对燕三郎的强制要求,这小子并不抗拒,面不改色地拔剑杀人,一式封喉,称得上干脆利落。
最重要的是,事后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不适。
千岁来到这个世界有些年头了,知道人类杀害同类的“第一次”,往往有心理关要过。她对这种同理心嗤之以鼻,但燕三郎的表现给了她一个惊喜。
这小子心理素质过硬啊,难不成天生就是杀人的料?她抚着下巴想道,可这小子对付三人遗留的马儿又很有爱,还记得帮它们卸掉全身负担再驱马入南山。话说前几天他路过乡城,还给一只怀孕的流浪犬喂过东西。
“杀人是不得已。”燕三郎一本正经,“这几匹马儿又没冒犯我,也不会泄露我们的秘密。”
方才空地里突然响起的男声,是端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