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宁,跟那个走路都能让男人看直眼的美女,天黑后才追了过去。
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夜了,但这两批人都没有回来,也没有消息:任何的通讯设施,哪怕是专用频率的无线电,去了罗布泊深处后,也会变成废物的。
黑夜中,距离古羌县足有一百公里之外的罗布泊,就像是一只看不见的怪兽,大张着嘴巴静候某些人自动跳进去被吞噬。
林武不想被怪兽吞下,就像得了好处的那个警务人员,真心告诉他说:这时候去罗布泊内,跟寻死没有啥区别。
车轮下,就是公路的尽头。
前面,已经是戈壁滩,一望无垠,好像洪荒世纪的野外,死沉沉,却偏偏有邪恶的东西存在。
咕噔一声,林武盯着前面呆了半晌后,才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低声问毛驴:“你说,我们非得进去吗?”
在二哥停下车子,望着前面发呆时,毛驴就知道他在想什么了.
很明显,毛驴没有责怪二哥胆小。
对毛驴来说,二哥能够单独驾车,狂奔两天两夜,把它送到离大哥最近的地方来,它就已经很满足了。
实在没必要,拖着二哥一起去面对死亡。
二哥只是大哥从街上捡回来的兄弟罢了,短短相处几个月后,依着人类感情的增进速度,他们实在没有同生共死的必要。
毛驴就不一样了。
大哥在,它在。
陆宁死--它不会告诉任何人,它会选择什么样的方式去追随大哥,就像当二哥征求它的意见时,它只是伸出舌头,在二哥的手上舔了一下,接着就用爪子打开车门,毫不犹豫的跳了下来。
毛驴会开车门,就像它能抬腿撒尿那样简单。
必要时,它能按照大哥的意思,做出恶心美女的动作。
开车门,特么的算个鸟!
“毛驴,你要去做什么!?”
看到毛驴一声不吭的跳下车后,林武愣了下,接着也跳了下来。
毛驴没有回答。
有些话,实在没必要说出来。
矫情。
回头看了二哥一眼,毛驴就先前冲去,用最快的速度,很快就消失在了汽车灯光线中。
毛驴扭头回望那一眼时,林武又看到了让他心悸的血红。
那两团鬼火般的血红,一下子刺激到了林武,让他在心悸的同时,也涌起了万丈豪情:千里迢迢我跑来这儿干嘛了?
不就是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