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是由四种主要成分组成的,其中血浆约占血液的55%,也就是水,糖,脂肪,蛋白质,钾盐和钙盐的混合物。
既然血液中含水,那么它就能解渴,这是个残酷的现实。
喝起来有些甜甜的、咸咸的血液,绝对是宋楚词当前的最爱。
很可惜,这个脑残女是绝不会喝她自己的血,所以她只能不断深情呼唤陆宁的名字,提醒他:其实,你身上还是带有能解渴的东西。
好吧,看在大家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活着离开这地方,多活一天实际上是在受罪的份上,陆宁觉得他该满足宋楚词的愿望。
不就是喝血吗?
哥们有。
反正现在舍不得给你喝,等死了后想喝也也放不出来了。
陆宁盯着自己的手腕,笑了笑缓缓伸手,从沙堆上拣起一块锋利的小石头时,喃喃说道:“其实,我现在最该做的,就是喝你的血,像卡秋莎那样--差不多就能活着走出去了。唉,很可惜啊,哥们是好人,做不来那种事。”
“下辈子做个畜生,也不好人了。”
陆先生郑重发出这个誓言时,割破了自己的手腕动脉。
在阳光下,散发着生命光泽的鲜血,马上就冒了出来。
陆宁记得,在很久之前时,他的手腕也被人拿刀子划伤过,那鲜血哗哗的冒着,多带劲呀?
哪像现在这样,半死不活的,不用力攥拳,它都懒的出来。
难道,它也渴了吗?
陆宁右手捏开宋楚词的嘴巴,左手横放在她嘴上,盯着鲜血一滴滴的落到她嘴里,艰难的咽了口口水--他觉得是在咽口水,实际上咽下的却是热气。
就像滴落在沙漠上那样,鲜血马上就被宋脑残给及时吸收……哪怕是陆先生眼前开始发黑,她还在喃喃的,呼唤着他的名字,要更多的水喝。
能给你的,我都给你了,如果体力允许的话,我下面还有个地方,能为你提供所需的水分,可惜啊--哥们实在无能为力了,你这辈子都没福气享受了。
不知道为什么,本来正做着世间最伟大事儿的陆先生,心中升起了这个最无耻的念头。
陆先生是个纯洁的人,很为自己有这么肮脏的想法而感到羞愧,脸都有些烫。
本来就已经很热了,极度缺水,他的脸再发烫,当然受不了,昏过去就很自然了。
他在昏过去之前,好像看到宋楚词睁开了眼,茫然的看着他。
陆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