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点。”
叶明媚没有生气,只是转过身,淡淡的说了句。
在警局,把已经记录在案的人干掉,这对绝大部分人来说,都是无法想象的事。
叶明媚却是那极少一部分人中的一员,就算陆宁来头颇大,可在明珠,在她面前--该三更死,就不会拖过五更,尤其是在极度愤怒时。
那三个从进来后,就低眉顺眼好像不存在那样的黑衣人,立即抬头看着陆宁,面无表情的走了过来,中间那个更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钢球。
钢球上有个钢环,只要一拉环,就会扯出细细的钢丝。
细钢丝勒在人脖子上时,甚至比刀子还要块!
一下子,就能把喉管勒断!
依着叶明媚的本意,在手下残杀陆宁时,她是不会留在现场的,毕竟她是个林志玲般的娇俏美女,怎么可能喜欢看杀人呢?
那么血淋淋的。
不过,陆宁的傻瓜行为,让她觉得有必要现场观看,一条丑陋的生命,是怎么被终结的。
坐在审讯桌后面的椅子上,尤其是看到陆宁满脸惊恐的,被两个手下牢牢抓住胳膊、细细的钢丝套在脖子上后,叶明媚忽然兴奋了起来。
她发现,自己竟然异常渴望看到,鲜血喷溅的样子。
如果这时候再跟男人做着那种事--绝对是一个女人最兴奋、更是最幸福的时候。
拿着钢丝的手下,双手猛地用力!
眼看就要撕开林二的衣服了,好汉双手都在发抖。
没办法,不兴奋都不行啊,要不然对不起美女一番美意。
“卡姆!”
好汉大喊了一嗓子时,忽然听到耳边传来野兽的咆哮声。
完全是下意识的,好汉侧脸去看--街灯闪烁下,竟然有两排交错的犬牙,闪着森寒的光泽,向他极扑而来。
“啊!”
好汉本能的惊叫出声时,已经被毛驴咬住了肩膀,重重扑倒在了地上。
陆宁总是对林二说,要是论起狗胆,毛驴绝对能排进当世十大胆小狗之内。
开始时,林二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她第一次死皮赖脸的去陆家时,毛驴冲她叫唤来着,她一蹲身,就把驴哥给吓的夹着尾巴鼠窜而去。
但现在,如果谁在说毛驴胆小,林二是绝不会跟他辩驳什么的,最多心中冷笑:不知道毛驴跟它大哥一样,是最爱装低调的么?
看看现在,骑在林二身上的那条好汉,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