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不了了,没有那方面经验的女孩子,无意中做出的娇憨动作,对男人来说才是最有杀伤力的。
陆宁就被彻底杀伤了,情不自禁的低头,吻住了那张红红的唇。
“呜……”
宋楚词本能的张嘴要骂,一根舌头却趁机灵敏的钻了进去,动作娴熟的,缠住了它想要的东西。
一下子,就让宋楚词彻底的懵了。
昨晚,她也曾经强吻过陆宁。
不过当时陆宁没有配合她(他才不想在她那种状态下,跟她切磋这么有意义的事儿,现在却不同了,他对宋楚词有了感觉。
这就是亲吻的味道?
当不知今昔是何年的宋大小姐,终于从某种幸福的晕眩中清醒过来时,才发现亲吻的味道原来这样美妙,全身的血液几乎都在沸腾,所有的细胞都像打了鸡血那样,疯狂呐喊着要,要,切克闹--
她也想要,想把这种从没有经过的幸福晕眩感留住。
不过,就在她本能的做出扭腰等动作时,却猛地感觉的一只魔掌,已经顺着她的衣襟下摆伸了进去--那么冰凉,刺骨,一下子赶跑了所有的幸福。
让她猛地闭眼,用尽全身的力气,尖声叫道:“滚!”
陆先生很听话。
在做了对不起人家的事,心虚时。
可能是被宋楚词这声尖叫给吓住了,马上就从她身上滚了下来,装作很受伤的样子,抬手拍着心口:“嚯嚯,我可告诉你啊,你夺走了我今天的初吻,你要为我负责--啊哟!”
正当陆某人要施展不要脸神功,来胡搅蛮缠掩饰他刚才的非礼行为时,宋楚词就像一头小兽那样,猛地拽过他的左手手腕,张嘴咬了下去。
老天爷可以作证,宋楚词以前在西餐厅吃七分熟的牛排时,都没有这样用力咬过,现在她几乎用上了牙关所有咬合力。
就算跟不上毛驴,可直接咬出血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咬死你这个混蛋!
宋楚词在用力咬下去时,心中只有这一个念头。
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不过,当某人臭烘烘的鲜血淌在她嘴里时--那种让她心悸的熟悉味道,却攸地从灵魂深处腾起:当初在罗布泊,她快要渴死时,就曾经尝过这种甘露般的味道,甜甜的,咸咸的。
脑海中,也相应的出现了这样一副画面:连绵起伏的沙漠中,一对绝望的青年男女,在沙尘暴过后被埋了大半截,因为极度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