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北好像也意识到自己受伤后的反应,着实有些夸张了,连忙拔、出铝合金下脚料,紧咬着嘴唇左手撑地,翻身站了起来。
晕血,是一种很正常的现象。
尤其是女孩子,在自己受伤后,更是会被吓得面无人色,心跳骤然加速,眼前发黑,全身发冷,搞得好像大限将至那样。
“哦,快,快进来,坐下让劳拉给你包扎一下伤口。”
宋楚词当然也知道‘晕血’现象的存在,不过她可没想到漠北北的反应,会这样吓人,赶紧让劳拉搀扶她进来时,脑海中却浮上了她刚才的样子:那么单纯清秀的小脸,在推开劳拉时,竟然狰狞的是那样吓人,好像厉鬼那样。
我就不会--宋总得意的想到这儿时,劳拉已经过去搀扶住了漠北北的胳膊。
“劳拉姐、宋总,我、我不进去了。我这样子,会影响你们参观新居的心情,我想,我还是去医院包扎下吧。”
依旧脸色苍白的漠北北,拒绝了劳拉的搀扶。
不管是劳拉,还是宋楚词,都能看出漠北北其实被刺的不是太严重,只要用酒精棉清洗一下,再包上一层纱布,很快就能好了。
不过,现代人的小命,可是格外值钱的,哪怕是被猫爪子抓破了,也得赶紧去医院打狂犬疫苗之类的,更何况漠北北的脚心,又被金属给刺破了呢?
所以呢,必须得去医院打破伤风。
“好吧,那我让劳拉送你去。”
宋楚词点头,正要吩咐劳拉时,漠北北却又说:“不用了宋总--对不起,宋总,我刚才让您看笑话了,对不起!”
说着,她就弯腰给宋楚词深深鞠了一躬,随即转身一瘸一拐的快步去了。
女孩儿,尤其是像漠北北这么漂亮的女孩儿,无论她出身有多么的贫贱,但她肯定很骄傲。
骄傲的女孩儿,却在老板面前出了那么大丑,表现出那么‘不堪一击’的脆弱,这对她来时是一个相当大的打击。
会觉得愧对宋总提拔她当贴身秘书的厚爱,自觉没脸再呆下去,更不想被劳拉相送,这才弯腰道歉后,转身走了。
唉,女孩儿晕血,无论有多么的狼狈,也不是她的错不是?
如果这时候宋楚词非要让劳拉送她去医院,或者让她继续留下,那对漠北北来说,好像是在故意打击她的自尊。
所以这时候让她自己掩面离开,反倒是最合适的了。
“劳拉,等会儿们给漠北北打电话,让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