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多天前,弗拉斯金俩人在把他们的‘两千万美金’从嘎巴尔湖里费力的托上来时,还发现了两件东西。
一件,就是那把把弗拉斯金眼睛晃了一下的长刀。
另外一件,则是陆宁左脚脚腕上戴着的那个脚链。
至于明明死了还拿着一把刀、尽显阳刚男子气概的家伙,为什么还很娘的戴着个脚链,弗拉斯金俩人只能觉得这是年轻人最钟爱的非主流。
现在很多年轻人,不都是戴着耳钉,穿着尽显女人好身材的紧身裤吗?
戴个脚链,绝对是很正常的。
陆宁被送到医院急救室内,接受全身检查时,这两件东西就被弗拉斯金俩人保管,并交给了赶来的卡秋莎,然后怀揣着两千万美金的支票,开开心心的满世界旅游去了。
这两件东西,随着陆宁一起,就被卡秋莎带回了莫斯科。
再随后,不管是在莫斯科,还是在海边度假别墅,无论去哪儿,卡秋莎都随身携带这两件东西。
因为她很清楚:这两件东西,对陆宁来说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说不定哪天他醒来后,就会要。
陆宁倒是终于醒来了,可却连他自己是谁都忘记了,怎么会想到那两件东西?
就问道:“什么东西?”
“你的东西。”
“我的东西?”
“嗯,稍等,很快的。”
卡秋莎柔柔的笑了下,长身而去,带起白云般的轻纱长裙,刮起一阵香风的去了:她觉得那两件东西,对陆宁的恢复记忆或许会有帮助。
陆宁就坐在沙滩床上,扭头看着女孩子小跑进海边别墅内后,才又看向了远处的大海发愣。
暂且不管他啥时候才能想到他是谁,但毫无疑问的是,他得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熟悉当前的环境,还有那个说今晚就要做他新娘的女孩子。
他是丧失了记忆,却能看出卡秋莎是个绝色美女,跟那些黑西装保镖一样,都是俄罗斯人--而他,则是个亚洲人。
一个绝色还又非常有势力的小美女,怎么就哭着喊着的说要給他当新娘呢?
嗯,这个事儿得好好琢磨琢磨。
可特么的,无论陆宁怎么好好,也琢磨不出咋回事。
轻盈的脚步声响起,惊醒了发呆的陆宁,回头一看,就看到卡秋莎双手捧着一把带鞘长刀快步走了过来。
长刀的刀鞘,是回莫斯科时,卡秋莎特意让人根据长刀的尺寸订做的,最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