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宁当然还活着。
而且除了失忆了之外,活的还比以前更洒脱。
男人洒脱的意思呢,就是他去哪儿,都有大美女陪着,想做啥就做啥。
在俄罗斯时,卡秋莎让他享受到到了王子般的待遇--结果,时间一久,他就暴露出男人喜新厌旧的嘴脸,做梦都想离开卡秋莎,去过一种新生活了。
看在这家伙遭受太多磨难的份上,老天爷成全了他,这才让卡秋莎终于解开了用爱情编织的锁链,让他好像毛驴那般跑来了纽约。
然后,他就遇到了商大明星,并很‘被迫’的把她上了。
这要是放在以前,做任何事都有底线的陆宁,是不敢想象的。
在没有了道德的约束后,他甚至可能连毛驴都比不上。
要不然,在窗外的朗朗乾坤下,他为什么还不肯放过御卿姐,依旧恶狠狠的折磨她,让她哭都哭不出声音来了,只能有气无力的哼哼着?
哦,原来都是商大明星自找的,非得说要爱过够才行。
“行了,我觉得你该接听欧特的电话了,他现在肯定急死了。”
出了一身大汗的陆先生,稍事休息后伸手,替她拿过了又响起的手机。
“不接。”
闭着眼享受某种滋味的商御卿,懒洋洋的回答。
“那家伙虽然没啥骨气,不过对你还是很不错的。你自己也这样说不是?所以我觉得,看在以往他很照顾你的份上,你最好还是安慰他一下。”
陆宁劝说着,替她按下了接听键,放在了她耳边。
“商,你现在哪儿?我、我可是从昨天下午就找你--你如果再不接电话的话,那我真会报警了。商,你还好吧,那个陆宁有没有欺负你?”
站在一座高楼平台上的欧特(他希望站得高,看得远,能发现商御卿的影子),抬手擦了擦还隐隐作痛的下巴(被陆宁揍的),声音里满是欣喜。
当然,也不缺少愧疚。
如果不是这种愧疚,他昨天下午醒来后,就会去报警了。
“呃--你轻点,啊,用力呢。”
手机内,忽然传来商御卿杂乱的哼哼声,还有巴掌扇在屁股上后,才会响起的那种声音。
很急促。
欧特脸上的狂喜,一下子凝固。
他就算用脚丫子去听,也能听出商御卿现在做什么:百分百,在跟那个陆宁恩爱呢。
她这时候才接电话,就是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