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德给陆宁留下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
别的不说,单说他被主子利用,怀揣‘滔天绝密’,孤身躲在纽约两个多月等待陆宁这件事,就能让人看出他是值得信任的人。
花小妖抛弃他,也只是因为发现他对她的忠诚度动摇了--花小妖所图甚大,所以就算再欣赏格林德,可也不敢再用他了,更为了全局,必须得忍痛把他干掉。
嗯,就是忍痛,毕竟这年头培养一条忠实的走狗,可是相当不容易的。
在花小妖看来,她逼死格林德没啥不对:心腹之所以成为心腹,就得有时刻为主子牺牲一切的思想准备。
可她却根本不知道,对主子再忠诚的手下,也是有尊严的,尤其希望能获得主子的尊重,那样他才能心甘情愿的为主子赴汤蹈火。
花小妖的智商很高,心机很深,不过身份的高度,决定了无论她再聪明,也无法理解底层人的思想--她,只是把格林德当做了必要时能牺牲的棋子,却从不去考虑这枚棋子,有没有自己的想法。
陆宁就不一样了。
他会在乎所有跟他交往的人,哪怕是毛驴,有时候陆宁也会站在它的角度上,去考虑问题。
比方现在,当毛驴张嘴啃起一撮枯草时,陆宁就知道它很饿了,是该找个地方饱餐一顿了。
“格林德,你知道毛驴怎么会来到这儿的吗?”
车子启动后,陆宁才想到了这个问题。
毛驴今天的表现,是很妖孽。
可再妖孽的毛驴,也只是一条狗子罢了。
一条狗子,是不可能从华夏远渡重洋跑来英国西南郡的,肯定是别人带它来这儿的。
那么,那个人会是谁呢?
“我也不知道,宁哥。”
格林德摇了摇头,回答说:“我在街头上看到它时,它正被人追杀。”
“哦。”
陆宁哦了一声,低头伸手摸着毛驴的脑袋,轻声问道:“你能不能跟我说,你是跟谁一起来这儿的?靠,摇头算啥意思?不会说话?行,那你总能带我去找那个人吧?”
毛驴张嘴打了个哈欠,算是回答了。
“看你一脸懒洋洋的样子,骗你来英国的人,不会是个女人吧?”
陆宁抬头看向车窗外,脸上浮上了明显的期待神色。
他现在对女人很感兴趣。
岳婉晨却不知道。
在回到酒店之前,她还无比的渴望:一进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