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婆说情话,睡大觉……任何人过上半年那样的生活,想不白不胖都很难。
离开卡秋莎,恢复记忆回国后,陆宁可是为土豆老守了好几个月的坟头,风吹日晒的,还休息不好,黑了瘦了也很正常的。
相反,陆宁讨厌自己白白胖胖的,就像一坨豆腐那样,被人轻轻一脚就能踩个粉碎,哪像现在又黑又瘦好啊,就像茅坑里的石头,无论遭受多少打击,依然是那样骄傲的坚实着。
“你倒是胖了不少,比以前更漂亮,更迷人了。”
陆宁坐在了炕沿上,习惯性的伸出右手,把卡秋莎揽在了怀中:“卡秋莎,对不起,我该早几天来的,我……”
卡秋莎抬起右手,纤纤玉指挡住了他的嘴,眯着眼喃喃说道:“哥哥,你是做大事的人,本来就不该被我拴在身边。你能送给我一对可爱的小宝宝,我已经心满意足了,不能奢望太多,要不然上帝会嫉妒的。”
小少妇都这样说了,陆宁还能说啥?
凭良心来说,陆宁对卡秋莎并没有太多的那种男女感情。
要不是说实话会担心遭雷劈,这段时间内他想叶明媚的次数,比想卡秋莎的时候都多。
相比起‘无私奉献’的卡秋莎来说,性格泼辣野蛮的叶明媚,更能获得男人的青睐,这就是成熟跟青涩之间的区别,本质上的。
或许,卡秋莎再过十年后,才能跟得上叶明媚。
男人嘛,基本都是一些靠下半身来衡量哪些女人在他心中出于啥地位的,青涩的卡秋莎,现在无论怎么努力,都无法让陆宁忽视那些更成熟的女人。
至于有男人会瞪眼,反手点着自己鼻子,叫嚣着说老子最看重的是爱情这种屁话,陆宁是不信的:男人哪怕娶个天仙般的美女,照样会记挂大街上那些性感女人的。
在男人的感情世界内,迷恋一个女人的身体,从来都被他们视为无法忘记的爱情。
如果再给陆宁一个选择的机会,他绝对不会对卡秋莎下手。
因为那时候,他是诚心把卡秋莎当做侄女来对待的。
但现在,已经升级为妹妹的卡秋莎,却为他生了两个小崽子,所以无论他有多么的愧疚,都得‘勇敢’面对这个现实,从此后发自真心的把她当做自己女人,去爱她,呵护她。
紧了紧揽着卡秋莎的右臂,陆宁低头看着怀中小少妇那渴望啥的眼眸,笑着刮了刮她的小鼻子,轻声说:“小老婆,你是我的小老婆。”
红晕,攸地一下,从卡秋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