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陆宁的印象中,商御卿充其量就是个胸大无脑的存在。
论起相貌,她远远不如宋楚词精致,粗眉大眼的倒像个男人婆。
提到起身材,细腰翘臀的水水姐,估计能拉她九条街。
谈起风骚,无论是叶明媚还是楼宇湘,都能把她给骚的晕头转向,找不到北。
说起冷漠,有哪一个美女,能拥有花小妖那种与生俱来的女王气质?
再聊聊清冷——如果清冷也是一种魅力的话,商御卿站在林舞儿面前,就像个故作矫情的小丑。
啥,单纯?
嚓,开沙子玩笑呢,单纯的秦小冰,能把御卿姐给搞得死去活来又活来死去的。
最后再拿同样是从草窝里飞出来的卡秋莎,跟商御卿相比吧,就算是瞎子,也该看出西伯小公主只需一根小手指,就能让她羞愧的无地自容。
商御卿,在陆宁的印象中,就是个智商不超过八十的低能儿,就仗着有股子彪劲儿,才歪打正着的成了一名警察。
那就是一扔在墙旮旯里三十年,都想不起来的傻大姐。
对,就是傻大姐,跟啥子风度啊,优雅啊,雍容惊艳妖媚迷人等等所有形容女性美的词,都不搭边。
傻乎乎的傻大姐,才是陆宁给商御卿的最终定律。
但现在,当他看到御卿姐身穿白色短袖吊带裙,下面黑色超短小皮草,脚踩十三厘米高的红色细高跟,单手掐腰,小嘴微微半张,眼神冷漠的盯着远方的样子后,陆宁才知道自己对他的以往的印象评价,错的有多么离谱。
野性!
从小过惯了苦日子,从东北某旮旯大山中走出来的商御卿,骨子里有一种野生金钱豹才有的野性。
这种野性,不是叶明媚、也不是岳婉晨在炕上时的那种野(那是肆无忌惮的发骚),而是一种让男人看一眼,就会联想到奔驰的胭脂马,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得去把它骑上,征服它野性的冲动。
画报封面上的商御卿,向世人展示了她独特的女性气质。
尤其是那双腿,结实健康的,仿佛只要拿锤子狠狠砸上一下——锤子就反弹回来,砸在自己的额头上,晕过去了。
“特么的,怪不得她没有在卡秋莎身边,非得跑去北欧拍电影,原来是去丢人现眼了!”
莫名其妙的嫉火,烧的陆宁浑身忍不住要破口大骂,抬手就把那张封面给撕了,刺啦刺啦的撕成了碎屑,抬手洒在了半空中。
画报是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