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过,野狼是一种相当理智的动物吗?
它们在不缺食物时,很少主动攻击猎物,尤其是人类。
让猎物吃的更胖更大时些,再适度捕杀,才是狼群的天性,它们可比贪婪成性的人类强多了(我们在荒郊野外无意中发现一个水塘,里面有大批鱼儿后,不是只拿走足够自己吃的,而是得一网打尽),怎么现在就开始打陆宁的主意了呢?
陆宁倒是很想停车问问那只狼(用刀子),不过在看到不断增加的野狼,都只是默默跟在车后没有做出任何布局的意思后,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三只以上的狼,就能相互配合、分工明确的捕杀猎物,这是它们的天性,也被人类誉为动物界内除了人类之外,最懂得配合作战的天生军事家。
据说,当年蒙古铁骑之所以能横扫欧亚大陆,其军事战术就是从狼群捕猎中演化出来的(当然了,相传那本在中原广为流传的《三国志》,也帮了蒙古人老大的忙了,尤其是‘围魏救赵’这一招,更是被他们运用的炉火纯青)。
这些野狼出现在陆宁车后,不是要捕杀他,而是因为陆宁‘入侵’了人家的领土,迫使它们迅速昭告领土子民,枕戈待旦准备驱赶入侵者。
只要陆宁不打算在这儿定居,它们只会礼送他‘出境’,不会发生任何冲突的。
陆宁万里迢迢赶来这儿,可不是为了定居,跟这些地头蛇作战的,他只想用最快的速度赶到卡门,找到那个傻女子,跟她说‘我错了,我可能有点混蛋’,在取得她原谅后,再纵穿外蒙回华夏内地而已。
幸好今天中午时,陆宁刚给车子加了汽油(车子后面,还有数桶汽油的,那是预备着去大沙漠中的,轻易不能乱动),不用下车加油,被狼群误会,只需加大油门往前闯就是了。
慢慢地,血红色的太阳完全藏在了云霞中。
天边的红色渐渐褪去后,就代表着黑夜来临了。
陆宁打开了车灯。
车顶上横着的那排强光探照灯,雪白的光柱扫出去后,能让陆宁看到很多一闪即逝的光点,有蓝色的,红色的,也有绿油油的。
陆宁知道,这些光点是小动物的眼睛。
从光点的密度来看,陆宁倒是很替车后那十数只野狼而感到欣慰:它们,才是不缺吃喝的幸运儿。
当狼群数量增扩大到十只以上后,就连老虎、熊瞎子都不敢轻易招惹它们的。
既然这样,陆宁也没必要再忌惮这些地头蛇了,再说就算没有车子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