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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112章 :这是我家(1 / 5)

任谁在猝不及防下,裤脚忽然被一扑出来的不明生物扯住裤腿,也会被吓得魂飞魄散,大吃一惊下尖叫出声的。

张良华也是这样,当他左脚在被往外扯去时,发出的尖叫声相当刺耳:“啊!”

向外扯他裤脚的力量很大,拖的他身子半转先后,向后倾倒时后脑重重砸在了白铁门上,发出咚的一声大响。

接着,就是刺啦一声裂帛声,张良华左腿猛地感受到了黑夜的温度:他那条裤腿,被那股子猛地外扯的力量,给撕开,直接撕到了大腿间,好像旗袍那样。

这还不算,那个不知道啥玩意的黑影,更是拽着他的裤脚先后猛拖,愣是把他给硬生生的顺着门板拖到在地上。

魂飞魄散,都无法形容张良华当前的感受了,只知道惊恐的嘶声尖叫。

再特么英俊的帅哥,猝不及防下遇到这种情况,也会变得狼狈不堪,没被吓昏过去,就已经证明他的神经还算坚强了。

至于能让苍蝇打滑摔断大胯的发型会乱,手里捧着的玫瑰花儿会被扔出去,帅哥形象尽毁,也就很正常了。

毛驴这才觉得顺眼了那么一丁点。

一丁点的意思,就是不完全的意思。

要想让毛驴看着张良华完全顺眼,怎么着也得把他的两根裤腿都撕成旗袍,再让他被鬼追赶那样双手抱住脑袋狼狈鼠窜,才行。

当毛驴又张嘴去咬张良华的右脚裤腿时,张副总总算看出这是一条狗了。

一般来说,人对未知生物是害怕的,那么既然张良华看出突袭他的是条狗后,恐惧自然得大大减少,继而腾起鬼神都无法安抚的怒气,抬脚就踹了过去,厉声大喝:“滚,滚开!”

到底是身高超过一米八,体重超过七十五公斤的大老爷们儿,只要突袭他的不是藏獒之类的猛犬,只是一条普通看家狗,张良华男人的勇气就会几何倍数的增长,出脚的速度越来越快,逼的毛驴不好下嘴了。

胆敢打扮成帅哥的比样、捧着束玫瑰花的傻鸟,终究不是能为毛驴造成致命威胁的敌人,驴哥自然不屑对他使出玩命的招数:我纵身一扑,拼着被你在身上揍一拳,也得咬断你咽喉。

“谁!?”

就在张良华一边踢蹬着,一边扶着门要站起来时,门忽然开了,劳拉的断喝声在他背后响起。

又是猝不及防下,扶着门刚要爬起来的张副总,再次哎哟一声向后摔倒。

这次他长了个心眼,生怕自己摔倒时,那条恶狗会趁机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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