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辆车,十数个手持冲锋枪的彪形大汉,对着狼群疯狂扫射。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任何的阴谋诡计都是不堪一击的,当以狡猾、忍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狼群,遭遇到这些武装到牙齿的大汉时,唯一能做的就是夹着尾巴迅速逃窜,那个狼王更成了几乎所有人猎杀的目标。
弹雨横飞中,那头骄傲且睿智的狼王,几乎被打成了马蜂窝,至少有十只以上的恶狼被击毙,余者亡命飞逃。
眨眼间的工夫,群狼就逃的连影都看不到了,只留下了十数具尸体,空气中的血腥气息。
相信那些漏网之鱼应该能明白一个道理了:它们之所以能成为这片荒漠的强者,横行无肆,那是因为它们在‘万王之王’的人类眼里,并没有多少价值,一旦自不量力的去招惹人类,就会遭到种族灭绝的残酷下场。
枪声响起后,毛驴就藏在了陆宁怀中,瞪大眼睛向那边看,枪声刚停止,它就从老大怀里挣了出来,连蹦带跳的奔向了沙丘。
一个身穿白色风衣的金发女孩子,左手抄在口袋里从一辆车里款款走了下来,站在那儿俯视着陆宁这边。
毛驴兴奋的锥锥叫着跑过去时,一个大汉还把枪口对准了它--刚做出这个动作呢,就被旁边同伴一把将枪管托起,在他耳边低声喝道:“你不要命了?”
大汉纳闷,搞不懂同伴为什么要这样说。
“你如果伤了这狗狗的一根毫毛,大小姐就能要你的命。”
同伴冷冷的说着,眼角余光向花小妖那边扫了眼,发现她并没有注意到这边后,才稍稍松了口气。
还没明白咋回事的大汉,看到那条不起眼的土狗飞一般的跑过来,其他同伴却像瞎子般那样没看到,而花大小姐已经微笑着蹲了下来,伸出双手做出拥抱状后,立即明白了,后背冷汗刷的就冒了出来,感激的对同伴低声道谢。
这哥们来花小妖身边时间不是太长,但也有好几个月了,这些天来可从没见过她对谁笑过,哪怕你完美完成了她交代下的任务。
现在,她不但对那条土狗笑了,还双手抱住它脖子,任由它那根应该不怎么干净的舌头,在她花儿般的脸上舔来舔去。
毛驴特别喜欢跟女孩子腻在一起,尤其是像花小妖这种绝代美女,鼻子在人身上来回的蹭,引的女孩子不时的低声咯咯娇笑。
“这、这狗子是什么来历?”
大汉擦了擦额头冷汗,低声问同伴。
“下次千万别再用‘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