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当先,一枪干掉身前不远处拦住他去路的那名小鬼子官兵之后,直接将手中三八式步枪重重丢在地上。
并以最快的速度拔出挂在腰间皮带之上的两只二十响毛瑟手枪。
三八式步枪,射程远,精度高,威力大,适合远距离作战。
作为步枪,它也有自己的缺点,质量重,个子长,单发,每打一枪便需要拉一次枪栓,退出弹壳的同时重新将子弹推上膛。
因此,三八式步枪并不适合用于冲锋,更不适合在丛林这种到处都是遮挡物,需要近距离射击的坏境中使用。
刘师长直接丢弃,除了因为丛林不适合之外,同时也是因为现在体力消耗严重。
一把三八式步枪有七斤多重,继续留在身上,也会成为掣肘他们突围的累赘。
否则的话,刘师长又怎么舍得丢弃这么好用的物件。
在刘师长的带领之下,警卫营其余六人各自打完一枪之后,也纷纷将手中的三八式步枪给丢弃。
重拾各自的所携带的毛瑟手枪。
这时候,毛瑟手枪的优势便完全体现出来。
毛瑟手枪,连发,有效射程超过50米,最大射程甚至超过两百米。
这威力,在丛林这样的环境之中完全够用。
加上他们手中的全部是二十响弹匣。
这会儿在丛林之中,威力全部体现出来,甚至可以当做为弱化版的冲锋枪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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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