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难事.......”
方乐一边吃,一边看着江秋娥:“嫂子你是聪明人,我说的话你好好想一想。”
名义上是堂嫂,其实江秋娥在方乐眼中也就是个孩子,这会儿方乐在饭桌上说教起江秋娥,是一点违和感都没有。
江秋娥咬了一口的肉夹馍都忘记咀嚼了,嘴巴微张,眼睛直勾勾的看着方乐。
盖新房子什么的,江秋娥倒是不指望,可要说想吃鸡蛋吃鸡蛋,想吃猪肉吃猪肉,这就很不错了。
而且江秋娥相信方乐的这个承诺,因为方乐能做到。
毕竟方乐是大学生。
九十年代,大学生就意味着高人一等,就意味着出人头地。
之前要是方乐不生病,而且还是肺痨,江秋娥脑袋抽了和方乐这个大学生堂弟计较?
张曦月看了一眼方乐,脸一红,继续埋头吃饭。
方乐昨晚说的竟然是真的,而且已经开始安排了。
老太太吃着饭,也没插嘴。
儿子这次醒来变化确实大,可变化再大,那也是自己的儿子,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用人常说的,就是方乐化成灰,当妈的那也能认出来。
儿子成了婚,带着儿媳妇去省城,老太太自然是支持的,至于儿子的安排,老太太也不反驳,不管怎么说,都和江秋娥住在一个院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真要能和睦相处,老太太还是乐见其成的。
“小乐你放心,大娘我一定照顾的好好的。”
江秋娥愣了几秒钟,就急忙点头:“从今天开始,我就和月月学做饭。”
江秋娥是懒,嘴碎,可不笨,而有时候人懒,只是没有足够的动力罢了。
好吃懒做,好吃毕竟是排在前面的嘛。
方乐也不指望江秋娥做太多,老太太恢复之后,自己还是能做饭的,就是偶尔有个头疼脑热,边上有人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