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十四日,上午十一时三十五,北京奥林匹克篮球馆。
篮球馆内共有一万八千个座位,座无虚席,人声鼎沸,那场面,当真是红旗招展,锣鼓喧天,人山人海。
怎么能用一个场面“热烈”来形容呢?那是相当热烈!!
据说比赛的门票已经热炒到了一千八一张,当真一票难求。
大部分的NBA球队都派出了自己的星探,坐在人群中拭目以待。至于CBA的人,那就更不用说了,不过跟NBA相比,就只配捡个漏儿什么,像海盗旗、谭俊、金在中和洪旗手这样的球员,他们是考虑都不敢考虑的。
在观众台上,除了双方的粉丝外,最活跃的就是双方的啦啦队,个个穿得稀奇古怪,把脸涂得五颜六色,挥舞着队标和球星的名子,喊加油的狂喊加油,吹喇叭的猛吹喇叭,比外国足球刘忙还疯狂。
如此势均力敌的两只强队,如此的巅峰对决,自然有无数人愿意下重注为自己赌上一把。
在观众席的最后一排,坐着七个安静的人,七个人身上具有相同的冷酷气质,使他们与整个现场热烈的气氛格格不入,看他们的样子,不像是球迷,更不像是看球赛,倒更像是在观看一场注定是票房独药的什么哲理类的冷场电影,或者干脆就是在看一场人体解剖。
这七位正是鲁梅尔达来的外星人。
“队长,”大个子女人梅瑟尔摇头道,“我想了半天也想不明白,我们来这里看这种比赛意义何在?”
“我在电视上看过类似的比赛,我认为这是一种带有原始意味的战斗,是吗,队长?”扎着马尾的精瘦黑塔抱着双臂说。
“我也看过,把圆球按一定的规则用技巧丢入对方的篮圈内,”方块男罗迪看了一眼左手边睁着眼睛睡觉的巨人高曼,又看了一眼右手边一脸百无聊赖的发福者鲁尔斯发表高见道,“我觉得这是种高雅的绅士运动,高雅和绅士正是我们所要学的,将来才能更好的统治地球人,队长?”
高曼根本没听见,鲁尔斯听过后耸耸肩不掷可否,仍然是一脸的什么都无所谓。
“哼!”生着一头棕色硬发的欧森冷哼一声,显然这些答案都不是欧森此行的目的,他盯着入场的双方对员道,“尼娜,你也觉得我是为这些来的吗?”
“可能,”尼娜微一沉吟,道,“可能是队长发现了什么与‘红蛋’有关的蛛丝马迹。”
“总算有一个说话靠点谱儿的,”欧森冷冷地点了点头,“我总觉得那个风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