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赵奕,就读于郑阳第十三中学,是一名普通的高中生。
我和几个同学一起代表十三中,参加了南江省教育厅举办的‘青春杯’,并在决赛中拿到最高分,取得了‘青春杯’冠军。
这件事过去了。
连学校里都没有几个人再说。
我完全没有想到,会有人站出来质疑我的表现。
他就是贾虹宁。
《脑力大爆炸》的魔方选手。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接受南江电视台记者采访时,我当时很生气的说,“贾虹宁的魔方比赛胜之不武。”
之后发生的事情大家也知道了。
他道歉了。
同时,他还公开以律师函相威胁,说要维护他本人和节目的合法权益。
我说这些不是为了博取同情,而是想站出来说一件事:我说‘贾虹宁胜之不武’,并不是情绪发泄,而是证据的。
证据就在节目中。
当期的节目纪录了,贾虹宁和周俊凯比试所用的魔方,为了让观众看的更清楚,每一次比试开始前,节目都展示了魔方的六个面,以表示比试的公正性。
虽然画面只有很短的时间,但仔细看能看的很清楚了。
这就是我所说的‘证据’。
魔方固定部分旋转九十度算作一步,就能得出魔方还原所需的最低步数。
第一轮:贾虹宁,十七步;周俊凯,二十二步。
第二轮:贾虹宁,十九步;周俊凯,二十四步。
第三轮:贾虹宁,十四步;周俊凯,二十三步。
如果以魔方固定部分旋转一次(包含一百八十度)算步骤,贾虹宁的三次数据分别是十四、十六以及十一;
周俊凯是十八、十九以及十九。
每一轮周俊凯的魔方,最低需要的步数都超过贾虹宁,在严谨的科学面前、在严谨的数学面前,很抱歉,律师函不起作用。
这里我再重复一次--
上一期《脑力大爆炸》节目中,贾虹宁的魔方比赛,胜之不武!
……
赵奕花了十几分钟时间,认真的编撰了帖子,就直接发布了上去,随后就打广告式的,到群里吆喝一声。
“我的帖子!海角论坛!”
“求帮顶!”
群里的人看到消息,就点开连接扫了几眼,随后就被内容吸引了。
八卦,只是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