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在任何的环境中都爱美,这就是说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
卞莎莎身体变化都不重要了,却担忧身体变胖,这也许是女人中爱美的天性。
“女人,这可是长颈鹿的肉补着呢,正好给我们两补补。”
“你?小心你吃多了胖。”卞莎莎白一眼黑人,经过相处,她已经不怕这个人了,此刻像夫妻一样的调情。
“鹿...怎么样?”
黑衣人对于卞莎莎白眼笑嘻嘻的,眼前这个女人像是对他无限风情的抛媚眼,他感觉很受用。
在这个女人的面前,他就像一头雄狮,这個女人再泼辣也屈服在他的怀中,这是属于男人的骄傲。
“小心吃死你,吃多了喷鼻血都会让你死掉!”
“呵呵,咱这是以型补型。”
黑人不但烤肉,还煮了一锅肉汤,就像他刚才所说的,美食一顿又去捕猎,刚才说的正是他要去的地方,那就是长颈鹿生长的地方。
他会一段时间聚一次,专门袭击那些落单的长颈鹿,遇上大批成群的,就他这个修为也干不了,不是他的能力不够,而是这种动物也有毒。
自己本身也有喷毒的技能,他也不是百毒不侵的,预防他这种毒和长颈鹿的毒相克,并不说以毒攻毒是一件好事。
一不小心,怎么死在这无边森林中,都不知道怎么回事,他不要这一种英年早逝。
现在这种快乐的日子,正是他所需要的,无论以后的日子怎样,会不会得到别人的报复。
又会不会遇到倒霉,只知道今天快乐今天乐,在无边森林寂寞的日子里,只要开心快乐,只要以后修仙漫长的日子里过得逍遥自在。
外面的繁华仿佛和他没有关系,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实力,可能在这里还能撑一下,到了外面什么都不是。
卞莎莎好像是认命了一样,对眼前这个男人已经没有抗拒,也许和一些别的女子一样,一开始也许对不熟的男子有恐惧的心。
可一旦……,就默认了这段婚姻,就像那些盲婚嫁的那些人一样,嫁的人不怎么样,也要受着。
卞莎莎一旦放下了抗拒,开始变得快乐了起来,江湖儿女,哪有那么多的矫情,虽然是千金小姐,只不过她是修仙之人,不会像待在闺中的千金小姐一样会盛装出嫁。
像她这种没有亲人祝福,没有嫁妆的婚礼,梦想中嫁给白马王子,一旦认命了,放开了心扉。
卞莎莎把这段丰富的早餐,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