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金币也没了,都怪霸虎!”
那些押第一场的人,除了七个和埃德一起来的猎魔者,全都因为输钱诅咒已经死去的霸虎。
“下一个,尖鼠。”狂牛大叫,嘴边露出一丝笑意。
他赚钱了。如果不是之前他比枪输给埃德,遇到现在这样的赌局,他也肯定会赌霸虎赢。然而,他和几个一起来的猎魔者,都知道埃德的枪法实际上比他还高明。他们押的是埃德赢。
尖鼠心里有点慌乱。他虽然没有和霸虎比过枪法,但从刚才的情况上看,埃德的拔枪速度非常快。
他外号尖鼠,就是因为他平时总喜欢缩头缩脑躲在后面阴人。他原以为可以占便宜,却没想到现在让他进退两难。
这么多人看着,他已经无法后退。不决斗,以后根本不能在佣兵界混。
可以说,能来伏都的佣兵,多数都是有魔法枪的人。尖鼠也不例外。他从包里拿出枪套绑在大腿外侧,这是所有拔枪位置中最快的地方。
黑森林酒吧的老板汤姆森拿着第二个杯子准备抛杯。他心里暗暗庆幸没有下注,只是帮忙收赌注做公正。
如果埃德年少无知,可以理解。可是狂牛那么镇定,了解狂牛的汤姆森就感到其中有问题。
狂牛的枪法,别人只是听过传说,知道狂牛枪法很厉害,伏岭王国排名第十,可是许多人都没有见识过。
汤姆森不一样,他见识过狂牛的枪法,确实很厉害。
如果埃德枪法不好,狂牛肯定要阻止埃德,除非狂牛和埃德的关系很普通。但是从他们喝酒的情况来看,狂牛和埃德的关系应该很不错。
出于谨慎,汤姆森没有下注。
第二个杯子,从汤姆森手中抛出。
噼,杯子落地而碎。
呯,又是一声枪响。
尖鼠的手臂差一点伸直,枪口斜对着地面。他的额头同样有一个血洞,血从那里涌出,流过他的鼻梁,滴在地面上。
扑通,尖鼠倒地。一个猎魔者飞快过去把尸体拖走,和同伴一起把尖鼠身上值钱的东西搜刮出来,扔进从黑森林酒吧借的大包里。
二十四人随身东西可不少,他们特意借包装战利品。
人群一阵寂静,尖鼠又死了,大家一时不愿相信。
“该死,尖鼠这家伙从来都是躲在后面的怕死鬼,他怎么可能赢!我就不应该买他赢!”
“该死,我的金币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