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青春一路跑下楼,才松懈了一口气。
她怎么那么笨,就算是看到了他脸上有手掌印,也不能说出来啊……幸好她刚刚跑得快,要是她在慢一点,他当时那恼怒的模样,说不定她小命都没了……
宋青春一边拍着胸口,一边进了餐厅,她坐在餐桌前,拿起筷子,刚准备吃饭,结果却看到自己握着筷子的那个手臂上,竟然全部都是血。
宋青春猛地扔掉了筷子,开始检查自己的身体,她来回看了好几遍,确定自己没受伤。
所以,她手腕上的血……
宋青春下意识的抬起头,望了望天花板……刚刚只有苏之念抓过她这个手腕……是他的手受伤了吗?
宋青春又想到苏之念脸上的巴掌印,虽然屋内光线十分不好,她看的不是特别确切,但是她还是能分辨出来,他脸上肿的十分严重。
今天,他到底发生了什么?
宋青春坐在餐椅上想了好一会儿,才用力的摇了摇头。
他发生了什么,跟她有什么关系?
她和他还没熟悉到,需要她这么为他操心的地步!
对,不需要她操心!
宋青春用力的点了点头,就站起身,走进了洗手间,把腕上的血迹,洗的干干净净,然后才重新回了餐厅,坐在餐桌前,拿起筷子,旁若无人的吃起了饭。
宋青春只是吃了几口,就停了下来。
好歹他和她也算是认识,虽然她心底对他是有些怨恨的,可是他看起来伤的很严重,她这么坐视不理,似乎也不大好吧?
她咬着筷子想了一会儿,就抬起头,看了一眼天花板,然后继续低下头去吃,吃了几口,又仰起头看向了天花板,如此反复了好多次,宋青春最终还是将筷子放下,进了厨房。
他和她签了合同的,在这一百天里,她要负责他的衣食起居,所以他受了伤,她也应该照顾他的。
宋青春一边想着,一边就摸了两个鸡蛋,放在了白水里煮。
宋青春站在燃气灶前站了半分钟,又转身出了厨房,去楼上的卧室里拿了一件外套,披在身上,走出了别墅。
宋青春回来的时候,白水蛋已经煮好,她将鸡蛋捞出来,放在了冷水里泡了几分钟,才伸出手试了试温度,确定合适,便把蛋壳剥了下来,放在了一个小碟子里,端着上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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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许是太久都没有碰过女人,一向清心寡淡的苏之念,竟然在宋青春离开了这么长时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