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鲜有容易依附的凹槽。大滴的部分已经顺着杯壁留下而不显得最终残留的量很多,但实际上,水蒸气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这样一种上下交替的状态。
足以在滴落的水珠运动时,把毒物送进饮品里。
下午便出行的姚胜海出门时虽然为了晚上的行程换了杯子,也一定一如既往的往水杯里装入了热水——即使水杯本身并不保温,很快里面的液体就凉了下来。
也就在这个时候,有人刻意接触了这个不起眼的物件。出于作案难度考虑,最理想的方法应当是购买了和姚胜海备用水杯同款的水杯,用别的盖子直接替换了这个本就看起来宛若全新的水杯的杯盖,直接一步到位,达成目的。
当然,这也暂时只是臆测,没有实证。
而凶手犯案的时间也因为这样的结果产生了变化,原本是在戏剧演出的全场一段时间以内,后来扩大到了这个水杯在姚胜海的工作台附近尘封待用以后,现在又缩小到了今天姚胜海出发以后。
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早一步,出了杂志社以后水蒸气长时间的浸润也难免会让糯米纸提前融化,而晚一步的结果就是现在的情况。
这是一个极其矛盾,思路精妙,却又从某种方面看来特别生疏的凶手。
自然,这样的生涩并不来自被视作犯罪天才的黎明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