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最后一场,则有很大概率是彼此早就看对眼的,最终的结果一定是第二天早晨,在附近陌生的酒店一起睁开眼,迎接翌日晨光。哇,光是想想就不得了。”
安达说的这最后一条,顾醒倒是也有所了解。
他曾在某个论坛看到一个外国人的帖子,讲他在本子国工作时,参加职场聚会,完全不懂得这里面的门道,总会死皮赖脸地喝二场、三场,喝到最后,甚至仗着自己酒量大,一定要把最后一场一男一女两位上司平安送到家。
直到有一天他自己也喝多了,从酒店醒来结账的时候,看见这对上司拉着手从电梯里走了出来……
当然,如果聚会最后剩的是两个男的,多半是绝对死党基友。如果是两个女的……自己想象好了。
“那……”圣子小脸红扑扑地问道:“安达君有没有坚持到翌日的晨光呢?”
“那还用说……”
“顾醒君呢?”
“他呀,可古板了,跟你一样,连第二场都没去过。”
圣子听罢,脸更红了。
时到此刻,大部分醉酒的同事已经送回去。
按说今天的聚会已经足够尽兴,吃喝玩乐一波high过一波,在红衫的带动下席间也可以四处跑动,似乎没有再进行二三场的必要。
可红衫旺盛的精力似乎远未得到充分发泄,于是钦点蛙人、白鸟,还有她自认为绝逃不出自己魔掌的顾醒,去喝第二场。
顾醒觉得自己简直多余。
他和红衫亲近吗?不亲近。
想亲近吗?不想。
那就是说,红衫想和顾醒亲近?想想她那天在地下室通道里的毒舌表现,顾醒摇了摇头。
一直坚持到最后的圣子也被红衫邀请了。
安达虽不在邀请之列,但他自称被乌鸦拒绝心情郁结,这会儿对顾醒也有诉不完的苦,不喝到天亮简直无法消解忧愁,死皮赖脸非要参加第二场。
于是六人团凑齐,二场终于变得无可避免。
红衫和蛙人各自叫来了自己的专车,红衫把顾醒和圣子拉到了自己的车上,又把蛙人、白鸟、安达安排到了另一辆车。
正要出发的时候,才发现智子还站在一边目送,红杉从车窗上探出脑袋,
“喂,那个,乌鸦的助理,”一整晚……红衫都没叫对智子的名字,“要不要一起啊。”
“我就不去了。”
智子连连摆手。
顾醒则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