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村落的这一晚上,先天终于将建木碎片炼化了。修为直接到达了天人境界的巅峰。只不过为了不引人注目,就将修为还是压在了原先的境界,二十六品壶天倒悬。,
因为昨夜青霜子建议的白罴部落很是得少挽歌的喜爱,所以他们今日便打算跟随青霜子去看一看这个地方。
“哎——”
一早起来,少挽歌打了一个长长的哈欠,伸了个懒腰,忍不住揉了揉眼睛:“真是好久没有呆在这样的村落里面睡觉了,听着鸡鸣犬吠的声音入睡,果然还是最好困啊!”
“明明吵得要死,生生恨得想将那些鸡啊狗啊都杀了吃了了事,汝竟也睡得着?果然是人懒心更懒!”先天毫不客气地回了一句。
“你知道什么呀,这叫自然的气息,这世界都是你造的,你居然连欣赏都无法欣赏,你造出来作甚么!”
“吾乐意,用汝管!”
少忘尘一大清早就被这两个活宝吵醒,可是一点也生不起气来,也许这就是生活吧。
少挽歌说得没错,在这里安睡,就仿佛多了些活着的气息,而不是整日整日的追寻着修炼的足迹,连自己想要什么,喜欢什么都忘记了。
这村落很安宁,至少目前他目之所及都是如此,田间桑陌,后山药园,雄鸡司晨,柴犬追逐,很是有一派“生活”的迹象。人们所议论的也不过是些小事,各家炊烟袅袅升起,门扉透出早餐的香气。
他曾几何时,也过着这样的生活,虽然卑微,但是很有意味。那时,他的母亲一大早就要起来,给他做早饭,洗衣服,还未等他起来,就要去做很多的活计。而他起来之时,饭菜只剩余温,而冬季甚或已经完全冷了去。他也就自己一个人吃着糙米粥和咸菜,然后拿着书去学堂。
那时候,倘若母亲会得了些恩赐,或者是从别人那儿换了些红薯回来,便是他最期待的日子,冬日里将红薯放在灶头里,他起来还是滚烫的,拿张废纸包着,便走边吃,绝对是最享受的事情,能甜到心里,也暖到了心里。
这日子自是一去不复还,他现在完全可以轻松的造出这样的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园,可是他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他也再没有了当初的天真纯良,心境已然完全不同。
他犹且还记得,当时见到少挽歌的时候,就是那样一个小村落里,才从抢劫的两个大汉手底下跑出来,便看见了满个村落的灾民,而少挽歌那时候便被她瘸脚的父亲拉出去卖掉换银子。
少挽歌约莫偶尔也会想起那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