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爱莎的调查,这个金发女人姓里奇,是曾经里奇家族的一员,不过并不是黑帮老大的亲女儿,只是表侄女而已,就算如此,也算是出身相当不错的千金小姐了。
与黑帮有关的人员资料都比较细致,爱莎发现,这位里奇小姐在十年前死于严重的过敏症,那时她和鲍勃成婚三年,没有孩子,而在她死后,鲍勃也没有再娶。
爱莎立刻意识到里奇小姐的死很不简单,因为太多的事都发生在十年前这个节点。
十年前,沃德莱德工程团队遭遇经营危机,即将破产,却突然受到了威廉姆斯的地产公司的投资,同年,鲍勃进入沃德莱德工程团队成为经理,也是同年,初中部和小学部因为经营不利关闭并拆除校舍,还是同年,鲍勃的妻子里奇小姐死了。
假设里奇小姐的死并不是意外,而是有人蓄意谋杀,那么嫌疑最大的自然就是亲近的丈夫鲍勃,在那个黑帮统治的年代,鲍勃敢动手就肯定会做得天衣无缝,又过去了十年,想再找到什么证据恐怕很难。
但是也正因为那个年代的黑帮如日中天,哪怕鲍勃为了自己的前途,也不应该冒这么大的风险,一旦被发现,绝对是死无葬身之地。
那么这就意味着鲍勃有冒着同归于尽的风险也必须要杀了自己妻子的理由。
这个理由和沃德莱德工程团队关系应该不大,或者说和其他任何人都没什么关系,而应该是里奇小姐的存在本身就已经威胁到了鲍勃的生命安全,让她活着的威胁甚至比让她死了更高,只有这样,鲍勃才会动手。
而对于一名出身黑帮的妻子来说,什么才会让她想要要了自己丈夫的命?
爱莎虽然年龄还小,但她也知道,一般的口角争执不会发展到这种程度,那么就更有可能是出轨。
毕竟那个时候的鲍勃还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人,但是里奇却是赫赫有名的黑帮家族,鲍勃娶了里奇小姐,应该从里奇家族那里获得了不少好处,这个时候出轨,黑帮肯定会给他个深刻的教训。
但是爱莎也有所疑惑,她对于黑帮家族也有那么些了解,一般来讲,为了女儿的面子,他们也不会把这事闹得太大,单纯只是出轨的话,大概也就是把这个穷小子踢出门,让他自生自灭。
只有这种程度的压力的话,还不至于逼鲍勃动手,他一定是干了一些更加该死的事。
投敌?暗杀?吃里扒外?
这些细节早已洇灭在岁月当中,很难再去考证,但是爱莎觉得,一定和沃德莱德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