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本子上记录的时间。本堂瑛佑是六点零三分离开的包厢,上个厕所用时十五分钟,和本间恭太一样长。
要单看这一点的话,他反而一跃成了本案的第二嫌疑人。有着充足的作案时间。
“你也是肠胃不舒服?”陆仁问道。
本堂瑛佑还没回答,铃木园子就急吼吼的代为回答道:“仁哥,他前段时间生病住院了嘛,就算现在出院了,身体肯定还是会有些不舒服。”
“这样么?”
铃木园子:“嗯嗯。我们本来是想去吃蛋糕,但他吃不了甜食。然后又说去汉堡店,那家有个超好吃的超辣鸡腿堡,但他吃不了辣椒和油炸食品。最后才跑来唱歌的。”
超好吃的超辣鸡腿堡?
陆仁在自己的小本本上记了一笔。准备等破完案子后,问问园子那家店在哪。
至于现在还是把注意力放在案件本身。
六点二十四分,店员离开了监控范围之中。
正如他之前所说,他此行就是去提醒死者的。
这次轮到目暮暂停监控录像,“该不会是你以此为借口,下手杀了死者吧。”
“我觉得这不可能。”柯南这时站出来替店员作证,“我听到了他的叫声,很快就跑了出去。那会是六点二十五分,地上的血迹已经基本干了。”
“是么?”
几人继续看监控,发现正如柯南所说,他在六点二十五分的时候冲出了自己的包厢。
如果店员真的有大喊一声的话,那他的作案时间一分钟都不到。
柯南本身又是名侦探,不可能犯下这种低级错误,替店员作伪证。
目暮他们虽然不知道柯南的真实身份,但接触了这么久,他们也相信柯南的能力。
所以店员的嫌疑可以直接排除。
剩下的嫌疑人还有四位。
分别是作案时间有十五分钟的有间恭太、本堂瑛佑。
作案时间五分钟的肌肉男有元。
作案时间三分钟的钓鱼翁玉井。
陆仁想了片刻,准备先从作案时间最短的钓鱼翁入手。
这人的证词也和其他人不一样,他说自己是跑去自动贩卖机那买烟的,并没有去上厕所。
凶手是用钝器多次击打死者头部致其死亡,在这一过程中,死者的出血量并不算小。
就算凶手格外注意,身上衣服或许没有沾到血迹,但他手上应该会沾染到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