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机,没人愿意走死路。
再说了,脱掉贼皮,换上官衣,从此堂堂正正做人,吃国家的俸禄,亦是一件大好事!
既然是大好事,为何不直接答应呢?
主要是害怕!
怕秦锋言而无信,先用假话进行招安,等自己一方的队伍走出壁垒,放下兵器之后,再行大肆屠杀,那就一点反抗之力都没有了。
而这种先招安、再屠杀的事情,历史上数不胜数,长平之战、白起坑杀四十万赵军,巨鹿之战、项羽坑杀二十万秦军,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了。
退一步说,就算秦锋不杀降,招安之后,让自己一伙人去攻打别的流寇队伍怎么办?
不去的话,违抗军令,死路一条!
去的话,将人马拼个干净,最后还是死路一条,《水浒传》里面的梁山好汉们,不就是这样被玩死的吗?
“大哥,是接受招安,还是和天威军拼了,你拿个主意吧!”
“没错,大哥,拿个主意吧,我们都听您的!”
……
家有千口,主事一人,究竟接不接受招安,还要由王光恩做出决定。
可事关一万多弟兄的生死和前途,王光恩亦是犹豫不决,最后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接受招安,不过有三个条件:
一是秦锋要在两军阵前,当众立下血誓,真心招安,不杀降俘,若有违背,天诛地灭!
二是招安之后,队伍中的老弱者安置为民,要提供充足的房屋、耕地、粮食、衣物……不能饿死一人,不能冻死一人!
队伍中的强壮者从军入伍,要保证足粮足饷,不受歧视和虐待,而且要聚集在一起,不能进行拆散!
三是招安之后,王光恩等人只负责保境安民,不负责围剿别的流寇队伍,不和昔日的朋友们刀兵相见!
三个条件,由队伍中一个识字的小头目,写成了一封书信,而后送往对面。
王光恩等人想好了,如果秦锋答应了三个条件,那就接受招安,从此脱掉贼皮、换上官衣,为国家效力。
如果秦锋不答应,那就强行突围,能突出去最好,突不出去的话,那就一起去阎王殿喝茶,起码有伴!
………
再说秦锋,很快收到了那封写有三个条件的书信,仔细看过之后,交给了韩山君、董天豹等人传阅。
“流寇们已成瓮中之鳖,将军大人没有下令进攻,将其斩尽杀绝,而是阵前对话、进行招安,乃是天高地厚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