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night’的原始含义是‘第一夜’。应该要‘完整的渡过’。不知是取血这么简单。”
“怎么,难道要‘寝取’一整晚?”灵蝶忽然冒出了个地道的“日式汉语”。其日语本意,完全不能按照汉语词汇来理解。
“据载,在黑暗的中世纪,‘领地内的所有领民,结婚时要让领主享有新娘的初夜权。否则,领主有权向新郎课以重税。同时,领主还有权解除其婚姻’。作为主要劳动力的领民,就和家畜、农作物一样,是领主的私有财产,婚配当然要得到领主的批准。据史料记录:在德国的巴伐利亚,新娘在初夜时一定要想法让领主开心满足。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三次…….直到领主满意为止。
据说,有的漂亮新娘被领主扣留数天甚至一个多月也是常有的事。当新娘被放回时,新郎还得及时送上衣物或毛毯献给领主以示忠诚,这样她们的婚姻才能得到领主的恩准。这就好象是抽结婚税一般。所以浪漫的法国人把初夜权叫做:‘腿的权利(droitdejambage)’或‘大腿的权利(droitdecuissage)’。而严谨的德国人却把这种享受初夜的供赋叫做‘新床钱’或‘殿金’。务实的俄国人就直接称其为‘性赋’或‘性税’。
据称,这种由领主享受初夜权的野蛮风俗,从13世纪一直持续到16世纪末。而在相对偏远的俄国及东欧诸国甚至延续到18世纪。直到21世纪,没落帝国老迈的继承人还闹过类似的乌龙,不得不公开宣称放弃此项权利,以安抚领地内受到惊吓的少女。”这段话出自知识渊博,自幼接受贵族教育的白皇后。
“万恶的旧社会。”吴尘下意识吞着口水。
“噗嗤——”结果大帐中的女伴全笑了。
“对领主大人而言,如果无法选择收税的对象,久而久之变成一种纯粹的义务,似乎也不是怎么值得开心的事呢。”灵蝶眨着眼笑道。
“所以这其实是一种赋税。对绝大部分领地的新婚夫妻而言,只要支付税金,就能免于侍奉领主。”吴尘理解了。
“是的,主人。”白皇后又给出一个简单的公式:“对于您的溪木领而言,城堡+领地+领民+军队+律法+赋税+初夜权=自治领。”
“没有神权?”吴尘下意识反问。
“那样看三位天使书写在《上古卷轴》上的‘天堂条文’,有没有类似约定。”白皇后一向知性。
“这其实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交易对吗?”无所事事的红发美人辛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