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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她在澳门红豆监狱好好呆着不好吗,何必非得搞来我们这所小庙,让我为难呢?”
这是刚接到上级命令,要求狱方“接待”好某“普通犯人”的通知后,监狱长最先升起的念头。
贺兰小新东窗事发后不久,就被贺兰家扫地出门了。
所以说她是普通犯人也是很正确的。
问题是,谁敢把她当做普通犯人对待啊?
得把她当祖宗供着才行。
什么?
不能当祖宗供着,得让她和普通女囚同样对待,睡狗窝,吃狗食——苍天,大地!
这不是玩儿我呢吗?
那个祖宗真要是有个三长两短的,我们一家人还活不活?
问题又来了,就算监狱长一家人不活了,他也得按照上级命令去做。
没谁知道,监狱长这大半年来是怎么熬过来的,说是天天魂不守舍是夸张了些,可肯定是天天提心吊胆,度日如年的数算日子,还有几天,那个姑奶奶才能刑满释放。
六月六号,贺兰小新才会刑满释放,重新拥有她所向往的花花世界。
这已经是胡灭唐等人竭力运作的结果了,毕竟依着新姐所犯下的累累罪行,就算枪毙她一百次,她也是赚了的。
幸好贺兰小新还算有点人性——在蹲监狱其间,从没给领导添麻烦。
了不起,在入狱后的当晚,就忽然从身上掏出一把刀子来,把试图脱光她衣服,把她当马骑的某牢房大姐大,脖子大动脉给挑断了。
姑奶奶!
所有入狱的罪人,不都是不许携带武器的吗?
她怎么能揣把刀子进来?
那些负责搜身的狱警,难道是猪吗?
挑断要给她下马威的大姐大脖子动脉后,也没见她受到什么惩罚,更没看到有人来没收她的刀子。
某牢房大姐大有没有就此一命呜呼,大家不知道。
监狱长好像也不是很关心,只是坐视她成了新的大姐大。
别人在车间劳动时,她却懒洋洋的躺在椅子上,两条笔直且丰满的美腿,搁在桌子上,手里夹着香烟,还有两个小姐妹,得像古代伺候小姐的丫鬟那样,给她捶腿。
握了个草的,这是坐牢吗?
这就是在享受生活好不好?
可她确实在坐牢啊。
谁敢说,穿着囚服,住在监狱内的贺兰小新不是在坐牢——哪怕是监狱长,新姐也会立